武汉新市民网欢迎您!
微信
腾讯微博
QQ
新浪微博 新浪博客 微店
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文学园地 > 文化广场 >
剑气越千年(七)
时间:2017-07-25   来源:武汉新市民网   作者:潘和咏  点击: 次

摘要:

    一部《亮剑》,一个李云龙,火了好几年,掀动了无数男人心中的波澜。比如说我吧,为了看《亮剑》,不知道熬了多少个夜了,整得有一段时日闭眼就看见李云龙。于是据说是李云龙
   一部《亮剑》,一个李云龙,火了好几年,掀动了无数男人心中的波澜。比如说我吧,为了看《亮剑》,不知道熬了多少个夜了,整得有一段时日闭眼就看见李云龙。于是据说是李云龙原型的王近山中将的老家——红安县高桥镇,迅速地打起了“李云龙故乡”的牌子。有一次我带几个朋友去李先念故居参观,讲解员也很自豪地说,我们这里是《亮剑》里面李云龙的家乡。随行的朋友问我:李云龙真的是这里?我也肯定地说:是啊是啊,离这里不远呢。

李先念故居西面紧邻武汉市的黄陂区,离此不到3里地,也有一个将军的纪念碑,是开国少将袁学凯的老家,这个袁学凯将军和《亮剑》与李云龙也有着莫大的关系。《亮剑》里面有一个非常著名的战斗,就是八路军全力以赴反击日本鬼子的铁壁合围式的大扫荡,这次日本人采取的是“铁滚式三层阵地新战法”,残酷无比。李云龙部奉命回调保卫八路军总部。李云龙抗命打“私仗”,只派一个营驰援总部,而带着团主力在“韩村”这个地方擅自设伏,不料阴错阳差伏击着了日本华北派遣军的“战地观察团”,这伙子被全部消灭的日本鬼子,都是日本华北派遣军从各个师团抽调来参观学习新战法的优秀军官,都是精英分子,大约有100多人。李云龙一个稀里糊涂的仗,稀里糊涂地全部干掉了这伙鬼子军官,真是巧合和幸运。友军团长楚云飞好奇地问李云龙:云龙兄,你怎么知道这里有大鱼可捞呢?李云龙呵呵一笑:答道:楚兄啊,我也不知道,这是直觉啊!

这是一次真实的战斗。194310月,日本华北派遣军在冈村宁次的直接指挥下,派出精锐的第69、第62、第37三个师团16个大队,加上伪军,共计2万多人合围太岳地区的八路军。所使用的战术是日军刚刚创新出来的新战法,据说是冈村宁次的创意和发明。这种新战法叫做“铁滚式三层阵地新战法”,包含有铁壁合围、铁滚扫荡、梳篦战术三种战术,以“烧光、杀光、抢光”的“三光政策”为保障,意图把“铁壁”中的八路军困死、饿死、杀死,全部扫荡干净。在这样复杂严酷的情况下,抗战期间第三次国共关系恶化,蒋介石命令镇守黄河以监视和钳制延安的胡宗南的“河防大军”,准备渡过黄河,闪击延安,情况万分危急,因此急调八路军12038616团从山西太岳地区回防延安,带队的,是386旅副旅长王近山,和16团的代理团长袁学凯。

八路军16团接到命令后,迅速脱离战斗,昼伏夜出,悄悄向着遥远的延安方向急行军。不一日,来到山西洪洞县的地面,当地武工队有一个姓孙的队长跑来慰问部队,反映了一个情况,说有一股子鬼子的运输队,每天经过离这里不远的韩略村,前送后运,很好打,建议咱们的主力部队在这里打一仗。但是16团接到的命令是不得停留,不得恋战,不得与沿途的敌人做任何形式的纠缠,快速回防延安,十万火急。当时王近山不在,袁学凯团长一来打仗的瘾上来了,二来确定这股子敌人麻痹好打,三来当时16团绝大部分是换装的“便衣部队”,好隐蔽接敌,四是干掉这伙子运输队,对前方反扫荡的部队很有利。于是袁学凯斗胆做出决定:干他娘的。第二天在韩略村设伏,采用“拦头、断尾、斩中间”的战法,仅仅经过三个小时的战斗,就“全部、干净、彻底”地吃掉了这股鬼子。清理战场的时候,袁学凯们才惊讶地发现,乖乖隆地咚,他们打死的这批鬼子,全部都是鬼子为军官,最小的也是中队长,“佐”级军官也有很多,足有120人之多。接到八路军总部的表扬才知道,他们冒着“抗命”危险,偶然干的这一个仗,原来真的捞着大鱼了——经过这一仗,日军对太岳地区八路军地盘的围剿也草草收场,国民党胡宗南的“河防大军”闪击延安的图谋也宣布破产。

每次跑到王近山中将和袁学凯少将的老家,我就会想起《亮剑》里面生龙活虎的李云龙,想到他说过的很多经典的话:“狼行千里吃肉,狗行千里吃屎”、“都是两个肩膀一个脑袋,他娘的,谁怕谁啊”、“要像一个剑客,面对比你强悍的对手,要敢于亮剑,狭路相逢勇者胜”!

“欲悲闻鬼叫,我哭豺狼笑;撒泪祭雄杰,扬眉剑出鞘”。亮剑,亮的就是一股刑天略地的浩然剑气。

 

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凡注明“来源:武汉新市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武汉新市民网所有,网络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须注明出处,并添加本网站链接。如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上述作品,则须武汉新市民网授权。传统媒体以各种方式利用上述作品的须经本网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2、本网凡注明“来源:×××(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编辑部地址:武汉市武昌区瑞安街248号 鄂ICP备17001920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598号
本网特邀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为常年法律顾问 联系电话:18827381718 027-8816 7892
武汉新市民网总群 42088912 通讯员群 285233922 创业者群 203646181 文学群 54177794 打工者群 263038876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及时与本网管理员取得联系,本网将及时予以处理。
邮箱:932449293@qq.com whxsmw@126.com 建议使用360、火狐、谷歌、IE浏览器以及1024X726像素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