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市民网欢迎您!   大楚资讯联播网
微信
腾讯微博
QQ
新浪微博 新浪博客 微店
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舆情动态 > 群众声音 >
公园成“垃圾场”,“不可控”还是不想控?
时间:2016-11-29   来源:未知   作者:demo1  点击: 次

武汉新市民网讯:在看到下面的新闻前,笔者很难将号称总投资达上百亿元的湿地公园,与“垃圾场”联系起来。


  据媒体报道,位于南京市江宁区南部中心位置的上秦淮湿地公园,早在2012年就被相关部门宣称要打造成“南京绿肺”。可最近市民发现,公园建设不但进展缓慢,而且由于监管缺位,里面还经常被人偷倒建筑垃圾。

  “监管缺位”是制止不了偷倒垃圾现象的主要原因之一。监管为什么不给力?负责该公园管理的社区某城管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平日里巡查也会到这里,但偷倒这种事情属于“不可控”的因素。果真如此?“不可控”还是不想控?

  可以这样理解:不可控是无能为力,或者做了毫无效果;不想控是不想作为,即便能控也不去控。除了“巡查”,相关报道并未给出管理方为“控”而做出的努力,反而提到:附近居民告诉记者,这里的垃圾都是夜晚偷倒的,快半个月了也没人来清理;知情居民介绍说,“垃圾堆”现场以前都是水面,被偷倒过多次,但管理方并没有将垃圾清运走,而是在垃圾上面用黄土覆盖。

  不去清理而将垃圾掩埋的做法,非但减少不了垃圾的数量,反而造成垃圾越来越多,进一步破坏湿地。而破坏湿地可能会导致行洪能力降低,生物多样性减少,净化水质功能衰减。因此,与其将这种不负责任的管理叫作“控”,不如称之为“纵”。对于一些不文明甚至违法行为,我们常常指责当事人的意识不强、素质低下,却忽略了“纵”的因素。

  现实生活中不乏“纵”的例子。比如,有人在公共汽车上大声喧哗,没有乘务员或其他乘客来制止,以致于越来越放肆并产生不少效仿者;有人骑车闯红灯撞了人,可能只是挨两句骂,并没有因此受到处罚,以致于越闯越习惯,最终酿成悲剧。

  “纵”的后果,实质上是助长了不正之风,负责上秦淮湿地公园的部门选择“纵”,正是在放任偷倒垃圾的不良行为。正确的处理方式,应该是对垃圾及时清理,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比如,根据《南京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机场、码头、火车站、公共汽车始末站、公园、文化体育场所、集贸市场及其他公共场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

  即便管理部门有什么难言之隐,也不能用“不可控”去逃避责任,更不能对不良行为一味纵容。希望相关部门能正视问题,在加强监管的同时,也要加快建设,一个风景美丽、设施完善的公园,更能激发人们的保护热情。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我们不该失位。(完)编辑:韩天宇



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凡注明“来源:武汉新市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武汉新市民网所有,网络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须注明出处,并添加本网站链接。如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上述作品,则须武汉新市民网授权。传统媒体以各种方式利用上述作品的须经本网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2、本网凡注明“来源:×××(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本网特邀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为常年法律顾问
邮箱:932449293@qq.com whxsmw@126.com 联系电话:18827381718 027-8816 6299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及时与本网管理员取得联系,本网将及时予以处理。
鄂ICP备2021021845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598号 建议使用360、火狐、谷歌、IE浏览器以及1024X726像素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