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市民网欢迎您!   湖北莲藕产业网
微信
腾讯微博
QQ
新浪微博 新浪博客 微店
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法制生活 > 法制新闻 >
荆门公安捣毁一传销窝点 4名“讲师”被刑拘
时间:2016-12-04   来源:未知   作者:demo1  点击: 次
武汉新市民网讯:荆门市龙泉派出所近日捣毁一个打着QQ聊天交友的幌子诱骗他人加入传销组织的窝点,成功解救1名社会青年、1名在校大学生,刑事拘留4名非法拘禁他人的犯罪嫌疑人。

  11月27日8时,河北籍男子胡某走进龙泉派出所值班室报警称,侄子袁某(男,24岁,河北人)11月3日被女网友从家中约到荆门后就一直失联。从11月24日开始,袁某多次电话向家里要钱,并含糊其词地表述“门前一条河”、“黄色楼房在装修”、“8楼看到半岛眼镜”等语句。

  听完胡某的讲述,民警分析袁某极有可能是身陷传销组织了。民警一边安抚胡某放宽心,一边发动社区民警、网格员、信息员从袁某描述的支言片语中仔细进行位置筛查。很快,袁某的大致活动区域被定位在沿河路八层以上的住宅楼内。

  定位出大致方位后,民警马上行动起来。27日9时,派出所调集20名警力来到沿河路开始拉网式搜查。从9点到11点,民警及巡防队员一巷一巷、一栋一栋地排查着高8层以上的每栋住宅楼。10时50分,民警发现位于某街的一单位家属楼南栋8楼十分符合袁某被困的位置。10时55分,经分组分工后,民警来到家属楼南栋801室,多次敲门无人应答,透过门缝隐约能传出一些声音。在敲门无人应答的情况下,民警迅速请来锁匠打开房门,进入屋内,在房间内发现6名男子。

  经初步询问,警方终于找到袁某,同时解救了另外1名被控制的大学生孙某,并当场将涉嫌非法拘禁他人的嫌疑人刘某(男,26岁)、周某(男,39岁)、陈某(男,27岁)、杨某(男,25岁)抓获。

  经查证,袁某于11月3日、孙某于11月18日均是在QQ上以谈朋友为名被骗至荆门后又被带到该家属楼南栋8楼,被刘某、周某、陈某、杨某4人轮流监督看守,并被其强行搜走了身份证、手机和随身物品。每天刘、周、陈、杨等4人轮流当“讲师”通过“上课”等洗脑方式,采取逼迫说出银行卡密码或打电话找亲友筹钱等方式,让袁某、孙某购买2800元的天狮生物发展有限公司化妆品。而袁某也正是趁找姑爹胡某借钱之际,寻机发出了求救信号。

  11月28日,刘某、周某、陈某、杨某依法被刑事拘留,胡某、袁某、孙某三人也顺利坐上了返乡的火车。(完)编辑:韩天宇




严正声明:
1、本网所有转载文章和图片均旨在为网民朋友传递更多信息。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或权益人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2、在本网所发稿件凡涉及经济类的信息,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各位网友一定仔细辨别真伪,以免上当受骗。
3、本网原创稿件欢迎转载,同时请注明来源(武汉新市民网)及作者。
4、擅自使用武汉新市民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武汉新市民网名义发布信息,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本网站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线路及非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凡注明“来源:武汉新市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武汉新市民网所有,网络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须注明出处,并添加本网站链接。如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上述作品,则须武汉新市民网授权。传统媒体以各种方式利用上述作品的须经本网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2、本网凡注明“来源:×××(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本网特邀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为常年法律顾问
邮箱:932449293@qq.com whxsmw@126.com 联系电话:18827381718 027-8816 6299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及时与本网管理员取得联系,本网将及时予以处理。
鄂ICP备2021021845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598号 建议使用360、火狐、谷歌、IE浏览器以及1024X726像素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