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市民网讯:自2016年12月起,武汉市部署开展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武汉交警不断加大对“擅自对座椅数量等内部结构进行改变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一个月以来,全市共查处该违法行为300余起,全部按上限处罚,罚款2000元,扣留机动车,责令限时恢复原状。
去年12月18日早上7时许,江岸大队四中队民警在兴业路的盛世东方附近查处一辆鄂A67***的小型面包车。经过检查,该车进行了改装,车内座椅已经全部拆掉,摆放了两排用以坐人的小板凳,车上拉满了人。经过核定,该车限定载客人数为6人,实载9人,超员20%以上。
经民警调查,该车为公司用车,老板为了能够多拖几个员工去工地施工,偶尔还可以拖拖货,私自将座椅拆除。江岸区交通大队对其“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记6分;对其“擅自对机动车座椅数量等内部结构进行改变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扣留机动车,责令其48小时内恢复。
据了解,路面民警一旦发现“擅自对座椅数量等内部结构进行改变的”违法行为,将依据《武汉市实施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责令其在48小时内恢复原状。(完)编辑:韩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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