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市民网欢迎您!   大楚资讯网
微信
腾讯微博
QQ
新浪微博 新浪博客 微店
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法制生活 > 法制新闻 >
预防职务犯罪 武汉检察院进国企“传经送法”
时间:2017-01-02   来源:未知   作者:demo1  点击: 次

武汉新市民网讯:“从一个科员成为局长、厅长至少要通过十多年的努力,而从一个厅长、局长沦落到一介布衣和阶下囚却是一夜之间的事儿。”28日,武汉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处长陈正军走进中建二局,开展廉政教育讲座。


  “发包工程要收钱,物资采购要回扣,在国企一些关键岗位的‘一把手’权力很大,容易滋生职务犯罪。”陈正军指出,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一直是职务犯罪易发、多发区,贪污、受贿、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比较突出,如果预防工作不及时,极易出现问题。

  “勿以恶小而为之。”陈正军说,职务犯罪大都是因为人心贪婪,经不起诱惑,开始小恩小惠,后来就慢慢适应。从办案经验总结来看,贪官走上深渊的一般规律是,一个人从不贪到小贪,小贪再到大贪的过程。

  “天在看,云在算,互联网时代,每个人的生活轨迹都是透明的。只要检察机关关注到你,没有哪个人是查不出来的。”陈正军告诫大家,心存侥幸是所有职务犯罪都有的心理,千万不要因一时的侥幸而悔恨终身。

  “廉政建设一直是企业的短板,今后我们要加强法制教育,严守法律法规的‘高压线’,自觉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长堤。”中建二局上海公司湖北片区负责人刘兴军告诫在场的所有人,要对党纪国法心存敬畏之心,不忘初心,牢记底线。(完)编辑:韩天宇

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凡注明“来源:武汉新市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武汉新市民网所有,网络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须注明出处,并添加本网站链接。如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上述作品,则须武汉新市民网授权。传统媒体以各种方式利用上述作品的须经本网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2、本网凡注明“来源:×××(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本网特邀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为常年法律顾问
邮箱:932449293@qq.com whxsmw@126.com 联系电话:18827381718 027-8816 6299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及时与本网管理员取得联系,本网将及时予以处理。
鄂ICP备17001920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598号 建议使用360、火狐、谷歌、IE浏览器以及1024X726像素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