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市民网讯:昨悉,湖北省政府正式印发《湖北消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十三五”期间,商业密集区、老城区、化工园区、物流园区等重点区域要规划建设小型消防站,老旧居民楼将装报警器严防“小火伤人”。“十三五”期间,全省县级以上城市新、改建普通消防站71个,到2020年全省普通消防站达到220个,加强特勤消防站、普通消防站、专职消防站、小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建设。
湖北省将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有计划逐年在群租房、老旧居民楼以及弱势人群集中的居民家庭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严防“小火亡人”。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港口,以及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企业、仓库要建设单位专职消防队。
按照“2平方公里辖区、3分钟到场处置”要求,在商业密集区、棚户区、老城区、文物古建筑保护区、化工园区、物流园区等重点区域,或短期内无法建成普通站的盲点区域,规划建设小型消防站,每站配备2-3辆消防车、10-15名消防员。大型综合体、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乡镇(街道)和村(社区),2018年前全面建成微型消防站,织密灭火救援网。
湖北省将加强处置化工、高层、地铁、隧道、山岳、水域等特殊场所灾害事故的车辆装备配置,新增消防车500辆以上、工程机械车80辆以上。
在消防队伍配备上,到2020年,全省新增政府专职消防队员6200人、消防文员1400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全国重点镇和建成区面积超过5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超过5万人的乡镇全部建立一、二级乡镇消防队,其余乡镇和常住人口超千人的村庄建立志愿消防队。生产、储存易燃危险物品的大型企业,新建电厂、机场和港口,火灾危险性大、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
规划纲要还对市政消火栓的建设和维护做出了安排。“十三五”期间,全省新增市政消火栓10000具。全面加强市政供水管网维护保养,建立市政消火栓“户籍化、信息化”管理机制,动态监控市政消火栓实时状态,确保完好有效。 (完)编辑:韩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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