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市民网欢迎您!   大楚资讯网
微信
腾讯微博
QQ
新浪微博 新浪博客 微店
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文学园地 > 经典随笔 >
创业经之学佛三年
时间:2017-02-07   来源:武汉新市民网   作者:潘和咏  点击: 次

   佛家有一个警句:学佛一年,佛在心田;学佛两年,佛在身边;学佛三年,佛在天边。意思是说,修习佛法要有正知正见,要讲究方法,不然会南辕北辙,越学越远,甚至误入歧途,堕入邪门外道。闻思修证的每一个环节和路数,都必须在正确的道路上,次第渐进,保持初心,坚持住,不退转,才能有所精进。虽有八万四千法门,门门可入,但前提是:我们入的是正确的那道门。   

   现在创新创业的环境空前地好,与我刚入行的时候,不可同日而语。记得2002年我从武汉钢铁(集团)公司调到创业口的时候,社会主流对于创业的认识,第一感觉是“皮包公司”、“晃晃”、“不务正业”,经常有一些令人哭笑不得的评价,弄得我们很有些郁闷,满世界向人家做解释,希望更多的人理解和支持。一次一个部队转业到经济战线的同志愤愤不平地问我:企业自己创业赚钱,吃香的喝辣的,不交管理费和服务费也就算了,凭什么还要我们服务、给政策,真不可理喻。像这样的不解和质问,在我们一路走过的创业路上,不胜枚举。

   那个时候也提“鼓励成功,宽容失败”,成功的好处自不必说,但失败的坏处却显而易见。“宽容”一词,在那时应该属于一句废话。谁宽容、宽容谁?宽容如何、不宽容又如何?虚空的口号而已,贴在创业园的玻璃墙上装装样子,体现的是一种姿态,仅此而已。看见有些企业步入困境,无法解脱,我的内心总是随着他们一起心急如焚,,备受煎熬。虽然极尽自己所能,给他们一些绵薄的帮助,但终究是杯水车薪,覆车或累卵,只能由他去罢。

   所以我们后来一直重视创业的教育和培训,希望教给创业的朋友们更多的创业知识和技能,始终走在正确的创业之路上。记得第一次搞大规模的创业教育,是2003年的时候,借我们一个企业之力,搞了一次高规格的创业技能实训,参加人数超过一百人,三天两夜,互动热烈,从此我们的创业教育与培训,走上了常态之路,一直坚持到今天。可以非常自豪地说,我们一直努力地希望我们的企业和创业者,保持初心、遵从规律、少走弯路、不断前进。事实证明,这样的努力,虽然艰辛无比,却换来了鲜花遍地。

   但是现在又有一种浮华的气象,一些貌似“鸡汤”的东西浮渣泛起,创业场内满是浓香扑鼻的“地沟油”,在悄悄地损害着我们的创业青年。“成功学”、“创业速胜论”、“创业者的心灵鸡汤”、”国学与创业”、“佛学与创业”、“佛法助你创业”,等等等等,充斥其间。甚至还有为创业者传授“无中生有”、“以小博大”资本法则,以及资源法则的“商会商务模式”。现在创业的周末,是滚滚红尘的饕餮盛会,闹则闹矣,却终究热不起来,或者说热不长久。

   还是那句话,学佛三年,不要把佛从心田推向了天边,越弄越远。只有正知正见,才能正信正行,结出正果。(完)

(编辑:张曦)

 

相关文章

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凡注明“来源:武汉新市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武汉新市民网所有,网络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须注明出处,并添加本网站链接。如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上述作品,则须武汉新市民网授权。传统媒体以各种方式利用上述作品的须经本网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2、本网凡注明“来源:×××(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本网特邀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为常年法律顾问
邮箱:932449293@qq.com whxsmw@126.com 联系电话:18827381718 027-8816 6299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及时与本网管理员取得联系,本网将及时予以处理。
鄂ICP备17001920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598号 建议使用360、火狐、谷歌、IE浏览器以及1024X726像素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