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市民网讯:据湖北日报消息(记者龙华、通讯员曾理)3月13日获悉,省卫计委、财政厅、人社厅联合下发《指导意见》,决定在红安、麻城、英山等19个县市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试点,招聘全科医生100名。通过特设岗位计划,为每个试点县市定向招聘符合条件的特岗全科医生到乡镇卫生院从事全科医疗工作,提升卫生院医疗服务水平和业务能力,为百姓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据了解,特岗全科医生由各市州人社、卫计行政部门实行公开考试或考察招聘,由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的县级公立医疗机构与特岗全科医生签订聘用合同,聘期4年。工资收入参照所在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同等条件临床医师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标准。到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还可享受国家规定的津贴。聘期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所在服务单位负责提供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特岗全科医生可提前一年报考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申报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时,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不作要求,论文、科研不作硬性规定。
特岗全科医生聘期满后,各年度考核合格、志愿长期扎根乡镇,可经公开考核,纳入试点县市辖区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聘期内2年以上年度考核优秀、志愿到县级公立医疗机构工作的特岗全科医生,还可经专项选聘,纳入县级公立医疗机构人员编制。
目前,19个试点县市所在市州已出台相关工作实施方案及公告,招聘报名工作正在进行中。(完)
(编辑:俞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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