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7日,保康县劳动保障监察局接到朱先生等农民工投诉,指控包工头李某恶意欠薪65万元。经查,2020年7月,李某以湖北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身份,承揽某高铁湖北段天池桥及保康桥附属工程项目,雇佣80名农民工为其提供劳务。2022年5月该工程完工,然而李某在领取工程款后,并未如实履行工资支付义务,劳动监察局下达《劳动保障监察期限改正指令书》后,李某仍拒不支付。
民警收到致谢锦旗
面对拖欠的65万元工资,李某选择的不是想办法解决,而是抱着侥幸态度一拖再拖。9月20日,保康县公安局组织专班对该案展开调查取证工作。在查清案情后,民警于9月22日将李某传唤到案,向其阐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并联合劳动监察部门对其进行情理与法理教育。最终,李某支付了80名农民工共计65万元劳动报酬。
“我国法律强力保障劳动者依法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任何有支付能力却拒绝支付、逃匿支付的行为都涉嫌违法犯罪,切莫以身试法。”保康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警方将持续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完)
(作者:周萍英 欧阳智慧 彭刚 //编辑: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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