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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惩戒失信行为 严重失信拒不整改取消新市民积分资格
时间:2019-03-01   来源:苏州日报   作者:袁鼎  点击: 次

      武汉新市民网讯:为严惩住房保障的各类失信行为,常熟在苏州大市范围内首推住房保障诚信管理体系建设。本月起,《常熟市住房保障诚信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通过建立住房保障诚信档案,由房管、公安、民政等10多个部门对较重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

  《办法》通过住房保障审核、信息比对、日常检查、群众举报等途径,对诚信管理对象(住房保障家庭及相关对象)的住房保障信用信息进行采集、评价,实现系统化管理,切实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据悉,目前有8类行为列入个人诚信失信行为档案,包括虚报、瞒报家庭住房和财产情况;假报婚姻状况、家庭成员信息;实物配租承租家庭连续3个月(含)以上未缴纳房租,经催缴后仍不缴纳;按规定应当参加年审,无理由拒不参加年审;不再符合保障条件,应当限期退回保障性住房或退出多享受的货币补贴,逾期不退等。

  个人诚信失信行为分为一般失信行为、较重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三类。一般失信行为有效期为1年,较重失信行为有效期为2年,严重失信行为有效期为3年。较重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将由相关部门采取联合惩戒措施,严重失信主体信息还将在“诚信常熟”网站向社会公布。一旦保障主体存在较重或严重失信行为限期拒不整改的,将在新市民积分管理中实行一票否决,积分管理申请资格将被取消。同时,常熟市市民卡公共事业服务功能、使用公共自行车功能、使用图书借阅等功能将被暂停,常熟旅游年卡将不予办理。社会福利、补贴和政府优惠政策也将不予支持。

  据悉,被列入住房保障诚信档案的对象,对失信行为进行了纠正并取得明显成效,该失信行为的不良社会影响已基本消除,同时在自纠正之日起的1年内未再发生同类失信行为的,可以申请信用恢复。

  哪8类行为?

  ●虚报、瞒报家庭住房和财产情况;●假报婚姻状况、家庭成员信息;●实物配租承租家庭连续3个月(含)以上未缴纳房租,经催缴后仍不缴纳;●按规定应当参加年审,无理由拒不参加年审;●不再符合保障条件,应当限期退回保障性住房或退出多享受的货币补贴,逾期不退;●违规出售、出租、转租、出借、调换或转让保障性住房;●擅自拆改、破坏保障性住房结构、内部设施;●其他骗取、违反住房保障的行为。(完)
 

(编辑:张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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