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市民网欢迎您!   湖北莲藕产业网
微信
腾讯微博
QQ
新浪微博 新浪博客 微店
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法制生活 > 法制新闻 >
老板欠薪逃回老家 民警跨省追回欠款
时间:2016-12-15   来源:楚天法治   作者:徐莹 惠子  点击: 次

 2016年12月5日,在长江航运公安局黄石分局民警的努力和浙江省嘉兴市公安部门的共同配合下,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何某随民警一同由浙江嘉兴返回湖北黄石,并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今年1月,长江航运公安局黄石分局黄石派出所接到黄石市劳动监察部门移交的一起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据了解得知:2015年9月,黄石市劳动监察部门接到2名群众投诉称西塞山区嘉鑫石料加工厂拖欠其工资,劳动监察部门工作人员与石料加工厂负责人何某及胡某联系,责令其二人支付拖欠工资,何某与胡某二人答应9月底与员工解决工资问题,随后其二人便更换联系方式,以逃避劳动监察部门的调查,并将石料厂的铲车和生产设备等撤走,欠薪负责人彻底“消失”,给欠薪案件带来了处理难度。

接到移交案件后,黄石分局黄石派出所民警迅速调查案情并向分局领导汇报,在分局领导的高度重视和部署下,黄石派出所组织成立专班开展工作,为了使辛苦工作的工人们不白流汗,拿回自己的血汗钱,黄石派出所专班民警放弃休息,一面积极疏导安抚工人情绪;一面加班加点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经过大量认真细致的工作,确定了其中一名石料厂负责人胡某的所在地,并多次前往鄂州走访,最终找到胡某,并于今年3月追回2名工人工资共计1万6千余元。

2016年5月,西塞山区嘉鑫石料加工厂另4名工人向黄石派出所报案:称他们同为被该厂负责人拖欠工资,负责人何某以自己已经将股份转让给胡某为由,拒不支付其4人工资总计达7万6千余元,后何某逃匿。经调查认定该起案件系前起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的同起案件。为打击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工人合法权益,黄石派出所民警迅速全面开展调查取证。

办案民警通过多方渠道获取信息,发现何某现已跑回浙江嘉兴老家,随即派员前往浙江省嘉兴市,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民警找到何某,对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最终何某投案并与民警一同返回黄石,到案后如实交代相关犯罪行为,并积极筹措部分所拖欠工人的薪酬三万元,目前案件正在有序办理中。

黄石分局切实维护工人合法权益,有效缓解被欠薪工人情绪,有力维护了辖区的平安稳定,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完)
 

(编辑:张曦)




严正声明:
1、本网所有转载文章和图片均旨在为网民朋友传递更多信息。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或权益人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2、在本网所发稿件凡涉及经济类的信息,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各位网友一定仔细辨别真伪,以免上当受骗。
3、本网原创稿件欢迎转载,同时请注明来源(武汉新市民网)及作者。
4、擅自使用武汉新市民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武汉新市民网名义发布信息,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本网站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线路及非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凡注明“来源:武汉新市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武汉新市民网所有,网络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须注明出处,并添加本网站链接。如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上述作品,则须武汉新市民网授权。传统媒体以各种方式利用上述作品的须经本网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2、本网凡注明“来源:×××(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本网特邀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为常年法律顾问
邮箱:932449293@qq.com whxsmw@126.com 联系电话:18827381718 027-8816 6299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及时与本网管理员取得联系,本网将及时予以处理。
鄂ICP备2021021845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598号 建议使用360、火狐、谷歌、IE浏览器以及1024X726像素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