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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司法局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
时间:2016-02-12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次

10月23日武汉市司法局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会,局领导、各区司法局局长、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市局机关、法援中心和律师协会全体干部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平主持。


    参会的领导和全体干部进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测试。市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鲁文安传达了阮成发书记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部署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2014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市局党委委员、政治(警务)部主任陶建设宣读了《关于成立武汉市司法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的通知》和《市司法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责任分解表》。


   党委书记、局长孙天文就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进行了动员讲话。
 

   


 他提出要做好四个方面工作:


    一是认清形势,统一认识,增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充分认识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是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举措,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的有效途径,是促进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有效载体。

    二是明确任务,对标创建,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圆满完成。要明确我局的13项43条目标任务,
扎实做好创建档案资料整理上报,实地考察的迎检准备和问卷调查准备

    三是深入动员,人人参与,人人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贡献。全体司法行政干警要做到在岗位上,履职责、讲形象;在社会上,守公德,讲文明;在家庭上,播文明,讲美
;在公益活动上,踊参与,讲奉献。

    四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要成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
落实领导责任;各部门密切配合,落实协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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