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市民网欢迎您!   大楚资讯网
微信
腾讯微博
QQ
新浪微博 新浪博客 微店
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综合新闻 > 时政 >
湖北一退休厅官“移花接木” 索贿240万被严惩
时间:2017-01-25   来源:未知   作者:demo1  点击: 次

武汉新市民网讯:厅级干部虽然退休了,但其“移花接木”索巨贿的行径还是暴露出来。23日晚,省纪委发布“每周一案 哪些红线不能踩”第60期。


  本期讲述,杨某某是省某国有集团公司总经理,兼任该集团下属房地产开发公司董事长,2014年10月退休。2001年6月,杨某某授意将一个安装工程交予某建设集团公司承建。2008年4月,杨某某以买别墅为由,向该建设集团公司项目经理李某某提出借款240万,双方通过“中间人”签订借款协议,之后,李某某将钱交给杨某某。2010年2月,杨某某要求李某某提供40万元现金,欲通过存入李某某账户、李某某取出后再交给杨某某,杨某某再存入李某某账户的反复提现倒账方式,造成账面上已还清240万的假象,最终达到其将所借巨款据为己有的目的。

  2014年10月,杨某某得知省纪委在调查其有关问题后,与李某某串供堵口,统一口径,将240万说成是向中间人的借款,与李某某没有任何关系,对抗组织调查。“每周一案”剖析此案指出,杨某某的行为实质就是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构成索贿错误,且妨碍组织审查,应从重处分。

  经查,杨某某还有其他严重违纪问题。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杨某某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完)编辑:韩天宇

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凡注明“来源:武汉新市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武汉新市民网所有,网络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须注明出处,并添加本网站链接。如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上述作品,则须武汉新市民网授权。传统媒体以各种方式利用上述作品的须经本网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2、本网凡注明“来源:×××(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本网特邀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为常年法律顾问
邮箱:932449293@qq.com whxsmw@126.com 联系电话:18827381718 027-8816 6299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及时与本网管理员取得联系,本网将及时予以处理。
鄂ICP备17001920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598号 建议使用360、火狐、谷歌、IE浏览器以及1024X726像素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