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市民网讯:2016年,全省环保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生态长江的决策部署,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关键领域,组织开展了长江沿线环境保护暗查暗访、重点行业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长江经济带湖北段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集中整治、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等一系列执法检查。严肃查处了湖北楚源高新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保丽纸业有限公司、湖北加瀚纺织有限公司以及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等一批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关注度高,且影响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环境违法案件,起到了“打击一个,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的警示作用。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共办理环境处罚案件3182件,处罚金额21540.5万余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79%和126.9%——
为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采取“双向交办”“多向交办”的方式向各市(州)人民政府和省直相关部门集中交办我省突出环境问题;
组织开展全省环保综合督查工作,督导并推动大批突出环境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
采取“驻点执法”的方式督导环境质量下降的区域及执法不力地区,有效解决基层“执法偏软”的问题;
向省纪委监察厅移送9起环境问题线索,追究57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督察湖北期间,全省环保系统更是主动作为,勇于担当,以“霹雳手段、雷霆作风”,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督促解决突出环境问题。通过不断探索从严监管的长效常态机制,在全省逐步形成“从严环境监管、从严查办案件、从严传导压力、从严整改问题”的新格局。
全省环保系统将借此次中央环保督察的东风,全面对标突出环境问题,实施精准整改,严肃追责问责,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坚定不移地推进环境保护“三大行动”,坚定不移地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推动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努力为湖北生态省建设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支撑。(完)编辑:韩天宇
相关文章
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凡注明“来源:武汉新市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武汉新市民网所有,网络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须注明出处,并添加本网站链接。如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上述作品,则须武汉新市民网授权。传统媒体以各种方式利用上述作品的须经本网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2、本网凡注明“来源:×××(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邮箱:932449293@qq.com whxsmw@126.com 联系电话:18827381718 027-8816 6299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及时与本网管理员取得联系,本网将及时予以处理。
鄂ICP备2021021845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598号 建议使用360、火狐、谷歌、IE浏览器以及1024X726像素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