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市民网讯:我市将取消人事代理收费、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应用类人才职称评审的前置条件——昨天,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推动建设具有强大带动力的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围绕人才管理、引进、培养、评价、流动、激励、保障等方面,出台20条改革举措。
随通知印发的《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重点工作清单》将其分解为50项具体工作任务,要求最早本月、最迟2018年年底完成,以最大限度激发我市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活力。
我市将取消人事代理收费
清理和下放人事管理审批事项。取消人事代理收费,人才引进落户实行公益化服务,所需资金由财政予以保障或者补贴。清理减少准入类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除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外,取消自行设置的行业准入类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对于保留的职业资格的认定事务,逐步交由具备条件的行业协(学)会、学术团体等社会组织和企业承办。建立人才政策评估机制,清理不合时宜的人才政策文件。
建立差异化的人才评价体系
分类建立差异化的人才评价体系。突出能力和业绩导向,建立符合教师、医生、工人、农民、社会工作者等人才特点的评价体系,减少应用型人才评价的限制性条件。
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不作为职称评审的前置条件
改革职称评审制度。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应用类人才职称评审的前置条件,可由用人主体自主确定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逐步将职称评审权下放给用人主体、行业组织。
制定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办法,对取得国家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受聘于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岗位的职工,可比照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给予相应福利待遇。
支持科研人员离岗
或在职创业
支持科研人员离岗或在职创业。制定完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实施细则,事业单位编制内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离岗创办(领办)企业或带着科研项目和成果离岗到企业开展创新工作,5年内保留编制、人事关系和基本待遇,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事业单位管理岗位领导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辞去领导职务后,以专业技术人员身份创业,5年离岗创业期内或期满后返回原单位的,由原单位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身份做好岗位聘任工作。
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建立科研人员兼职兼薪管理制度,担任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领导职务且从事科研教学工作的人员,经本单位批准,可以在不受本人职务影响的企业兼职,可依法获得现金、股份或者出资比例等奖励和报酬。(完)编辑:韩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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