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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受处分处理干部首次集中亮相接受教育
时间:2016-12-17   来源:未知   作者:demo1  点击: 次

  武汉新市民网讯:昨日下午,市纪委、市委组织部联合召开集中回访教育大会。2014年至2016年市纪委和市委组织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83名在职党员干部,以及他们所在单位的党组织、纪检、组织部门负责人,来到市监察局会议室,集中接受回访教育。


  “这种通过会议集中回访教育的形式,在武汉市是第一次,全国也很少见”,市纪委负责人介绍,“不同于以往点对点、一对一的回访教育方式,这次把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在职党员干部,以及他们所在单位党组织负责人集中起来,让他们走到台前,相互交流,希望能起到更好的综合教育效果。”

  “给我处分,实际上对我是一种及时的挽救。”“争做正面典型,永远不再做负面典型。”会上,3名回访教育对象代表走上台,谈思想触动,谈履职作为。2家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干部教育管理交流发言。

  会上,市纪委机关和市委组织部联合下发了《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党员干部管理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规定,受到处分处理的党员干部,在影响期内,其职务、职级、待遇都要进行相应调整。

  该《办法》同时规定,受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领导干部影响期满后,对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因工作需要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提拔任职。

  市纪委负责人指出,绝大多数受处分和组织处理的党员干部并没有脱离党组织,仍然是组织的一分子,是党和国家的宝贵财富。只要痛定思痛,真诚悔改,努力工作,成绩突出,党纪处分不会影响其今后的政治生命。对于在干事创业中犯下错误的干部,要区别对待,要为敢担责、能干事的干部撑腰打气。

  市委组织部负责人强调,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在影响期内,不得提拔重用,这是一条红线。对于干部所犯错误、对于受到处分处理的干部,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不会一处了之、不管不问,更不会一棍子打死。希望大家正确对待过去、现在和未来,去掉包袱、轻装上阵、干事创业、争先创优。(完)编辑:韩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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