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市民网欢迎您!   大楚资讯网
微信
腾讯微博
QQ
新浪微博 新浪博客 微店
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综合新闻 >
民工身受重伤难讨医疗费 项目经理竟称工地
时间:2011-05-28   来源:   作者:  点击: 次

                     民工身受重伤难讨医疗费

           项目经理竟称工地没这人

         楚天都市报7月16日报道 在工地上受伤的民工住院后已欠下不少医疗费,可老板却不愿再出钱。昨日下午,躺在病床上的民工向长生给记者打来电话,诉说了他的无奈。

  向长生介绍,他是湖南衡阳电力安装工程公司郴州工地的工人。他从5月21日开始在郴州市苏仙区坳上乡水头村的工地上工作,5月24日上午,他在拆除钢管架时,触电从钢管架摔下,造成双足跟骨粉碎性骨折。

  在郴州进行了简单的抢救后,老板将向长生送到武汉梨园医院治疗,在支付了2.9万元医疗费后就不肯再出钱。现在他欠医疗费千余元,而一年后还有一个拆除足部固定钢钉的手术需要万余元。

  向长生说,他今年只有18岁,父亲已亡,母亲改嫁,已无力支付医疗费用。

  记者赶到医院时,向长生正躺在病床上休养,双脚上缠着厚厚的绷带。负责治疗他的陈医生说,他在一年内无法从事体力劳动。

  随后,记者拨通了湖南衡阳电力安装公司项目经理苏加林的电话。他听完记者讲述的情况后表示,根据公司的花名册,郴州工地根本没有这么一个人。他称,向长生可能是在工地上玩耍时受伤的。

  但记者致电当时介绍向长生去工地工作的刘某时,他却表示向长生确实是在工地上工作,并在刚工作三天后受了伤。

  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国宏表示,在工人出现事故后,常有老板否认用工事实的事情发生。向长生只要有工友证明其在工地工作,就可以依法要求公司为其支付医疗费用。 

                                                                                                             

1

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凡注明“来源:武汉新市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武汉新市民网所有,网络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须注明出处,并添加本网站链接。如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上述作品,则须武汉新市民网授权。传统媒体以各种方式利用上述作品的须经本网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2、本网凡注明“来源:×××(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本网特邀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为常年法律顾问
邮箱:932449293@qq.com whxsmw@126.com 联系电话:18827381718 027-8816 6299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及时与本网管理员取得联系,本网将及时予以处理。
鄂ICP备17001920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598号 建议使用360、火狐、谷歌、IE浏览器以及1024X726像素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