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市民网欢迎您!   大楚资讯联播网
微信
腾讯微博
QQ
新浪微博 新浪博客 微店
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红色新闻 > 红色人物 >
99岁的毛泽东警卫员不幸去世
时间:2016-09-22   来源:网络   作者:admin  点击: 次

今天的《安徽日报》刊登了一条讣告:老红军张靖武,因病于2016年9月20日在合肥逝世,享年99岁。

张靖武

张靖武1918年出生于安徽霍山县,12岁参加革命,14岁入党并进入红25军,是名副其实的“红小鬼”。1934年,张靖武随红25军开始长征,担任通信员,他人小鬼大、腿脚勤快、办事利索,被战友们称为“张快腿”。

行军路中,张靖武得了重病,全身浮肿,不能吃饭,走不动路。连指导员、开国上将刘震怕他出事,打算给他二十块大洋、两匹布,留下休养。张靖武坚决不干:“我不回去,回去是死路一条!我确实病了,但我还活着,只要我活着一天,我就跟部队一天,虽然我不能直接去冲锋,但还可以帮助厨房烧火做饭、抬水,哪天要是死了,麻烦你们把我埋掉算了!”见他如此倔强,刘震就没再说什么,后来病竟奇迹般地好了。长征路上,艰难困苦数不胜数,张靖武都咬牙挺了过来。

1935年底,张靖武所在的通信排受毛泽东等中央首长检阅。毛泽东见这个小战士,肩上挎着一支步枪,腰间插着一支驳壳枪,一手牵着战马,一手提着马刀,模样神气可爱,便禁不住停下来叫他:“小鬼!”张靖武不爱听,也不管对面是首长,撇着嘴道:“你怎么叫我‘小鬼’呀?”毛泽东笑道:“那叫你娃娃!”“我都17岁了,打了几年仗了,还叫娃娃,好丑好丑!”毛主席又说:“那就叫你小同志!”。张靖武才笑着答应。“你是哪里人?”“安徽人。”“你是安徽人到这里干什么呀?”“我打小蒋(蒋介石)!”“打完小蒋以后干什么?”“回家打牛屁股(指种庄稼)!”“哦,回家打牛屁股!好啊好啊!”

1946年,张靖武从中原突围来到延安,竟被毛泽东认出来了:“你就是那个打完小蒋就回去打牛屁股的小同志吧!”张靖武握着主席的手,连连点头说:“是的是的,我现在也不小了,27岁了。”没多久,他就被调到国家保卫局,担任毛泽东的警卫员。2014年时,扮演毛泽东的特型演员项学和,还专门去看望张靖武,向他请教关于毛泽东的一些细节。

抗战中,张靖武在登封县独立团担任政委,河南军区司令、开国大将王树声给他一个任务,去做伪军大队长王治中的工作。张靖武打算不战而屈人之兵,提笔给王写了一封信:今年是打败日本侵略者之年,抗战胜利为期不远,我八路军主力正陆续南下,你部正处在孤立无援之境地,我军随时都可以击败你们。你身为中国人,误入歧途,寄于日本卵翼下。现在是你憣然悔悟的时候了,如果能立即悬崖勒马,弃暗投明,与我方共图抗日救国大计,我军保证你部一切人员之安全。何去何从,望速决择,勿失良机。王治中见信,立刻开门投降,一颗钉子被拔除,根据地连成了一片。

抗美援朝打响后,张靖武拒绝了志愿军副司令洪学智给他安排的在国内的任务,主动请缨上前线。到朝鲜之后,他担任炮兵29团政委兼代团长,参加了第一到第五次战役,打出了威名。在1951年2月的砥平里血战中,29团万炮齐发,打垮了对方4个炮兵营。9月29日,29团与步兵友军配合,对战敌军300门火炮和150辆坦克,弹无虚发,打退敌人14次进攻。步兵看到炮兵打得这么好,高兴地在阵地上欢呼:“炮兵老大哥,打得好,为炮兵老大哥请功!”10月1日,敌人一次出动5个团的兵力,来势汹汹。29团与步兵密切配合,激战9个小时,打退了敌人的11次进攻。须知他们的对手并非战斗力偏弱的韩军,而是武装到牙齿、不可一世的美军第1骑兵师、第3师等部队。

“作战勇敢顽强,执行任务坚决果断,克服困难决心大,全团团结如一人”,这是志愿军政治部对炮兵29团的评价。张靖武也获得抗美援朝国际三级勋章,并在1955年被授予上校军衔。

1960年,伤痕累累的张靖武为了不拖累部队,谢绝了挽留,毅然转业到地方。后担任安徽农学院(现安徽农业大学)党委副书记,也算圆了自己“打牛屁股”的愿望。“文革”期间,为稳定地方形势,部队进驻合肥,占了安农的校园做营地。安农师生在外办学,条件很艰苦。1978年4月,张靖武联合其他6位老师,顶住压力写信给国务院副总理王震,希望部队归还校舍、土地。王震将信转给了军委秘书长罗瑞卿,罗拿不定主意,又上报给邓小平,邓果断批示:同意!文件下到安徽,省委书记万里向部队及学校领导传达:将合肥原安农校址退给学校。在这过程中,张靖武忙前跑后,协调各方,出了很大的力。



(编辑:张霞)


 


相关文章

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凡注明“来源:武汉新市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武汉新市民网所有,网络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须注明出处,并添加本网站链接。如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上述作品,则须武汉新市民网授权。传统媒体以各种方式利用上述作品的须经本网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2、本网凡注明“来源:×××(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本网特邀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为常年法律顾问
邮箱:932449293@qq.com whxsmw@126.com 联系电话:18827381718 027-8816 6299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及时与本网管理员取得联系,本网将及时予以处理。
鄂ICP备2021021845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598号 建议使用360、火狐、谷歌、IE浏览器以及1024X726像素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