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都网1月8日讯:“下单时已支付货款和运费,为何签收包裹的时候还要交钱?”近日,有消费者向本网反映息县白土店一快递代理点涉嫌违规收费。记者前往事发地调查,发现息县多个乡镇快递投送点普遍存在二次收费现象,收费标准多为:中小件包裹每件3元,大件物品视重量而定,一般每件在6元至10元不等。
这样的收费行为到底是否合理?有没有违规?记者就此采访了相关当事人和工商部门工作人员、法律界人士。
有人默许有人反对
1月8日息县白土店居民张某位于白土店红遍天服饰对面的中通快递代理收取点取了4件包裹,付费12元
“按件收的,只要不是太大、太重的东西,基本上是这个价,3块钱一件。”张某说:“镇上的快递网点收取包裹都是要付费的,“反正每次都收,习以为常了。”
不过,也有消费者提出了质疑,张某告诉记者,以前她在海口居住时,快递送到家门口都没有额外收费,现在包裹送到代理点,不仅要自己取,还要二次收费,感觉很不合理。
“不仅是白土店,息县其他乡镇也有类似的情况。”一位邮局工作人员这样对记者说。随后,记者走访了八里岔、杨店、等多个乡镇发现,除个别网点,大多快递公司的包裹代理收取点存在取件收费现象。
大大小小几十件快递
经过这几天的调查了解,记者发现,乡镇代理点收“取件费”已经成了常态。这不,这几天,我们的热线电话几乎被打爆了,大家纷纷反映,他们那儿的快递代理点也收“取件费”。
居民表示,快递寄件时,已经写清楚了地址,如果寄件到达不了乡镇,收件时,快递公司应该告知寄件人,更换其它的快递公司,而不应该让收件人另外付取件费。
针对乡镇快递代理点收“取件费”一事,记者也多次联系各个快递公司,得到的答复都是“超区费”是向发件网点收取的,而不是由消费者来承担。
按理说,我们网购下单的时候,已经支付了运费,签收包裹的时候不应该收费才对。可是,不少快递公司的网点只分布到县城,乡镇快递的“最后一公里”无法打通,也就催生了代理点。代理点从县城的仓库领取包裹运到乡镇,依靠额外的收费来填补这段路程的车油损耗和人员工资。之前,我们也多次向各大快递公司求证,得到的答复都是“快递超区费”不应由收件人买单。可是,现状是,快递公司给代理点的补贴少,他们入不敷出,就把一部分成本转嫁给收件人。这样属不属于违规?(完)
(编辑:张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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