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市民网欢迎您!
微信
腾讯微博
QQ
新浪微博 新浪博客 微店
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文化新闻 > 教育新闻 >
元培EDP与清华、北大EMBA的区别
时间:2017-07-12   来源:武汉新市民网   作者:网络  点击: 次

摘要:

    武汉新市民网讯: 据当代资讯网消息称,一位企业家曾说:我可以把公司从0做到1,但没办法从1做到100,因此我来元培EDP学习。那么,EDP究竟是什么样的课程,让企业家如此趋之若鹜?
武汉新市民网讯:据当代资讯网消息称,一位企业家曾说:“我可以把公司从0做到1,但没办法从1做到100,因此我来元培EDP学习。”那么,EDP究竟是什么样的课程,让企业家如此趋之若鹜?
EDP(Executive Development Programs) 即高级经理人发展课程,是为满足高层管理者的知识需求而设立的高端非学位教育项目。历经十几年深耕,虽然已受到中国商业高管培训界的瞩目,但依旧会被部分企业家、高管误认为和EMBA是同一种课程。
 
EMBA 强调决策能力培养  EDP强调终生学习
清华、北大的EMBA课程更注重整体性、国际性和实用性,一些基础课程也必须学习,从而多消耗了很多时间和金钱。而元培EDP更像是“后EMBA”,围绕解决企业的痛点、企业家的成长而终生学习,其灵活性和针对性与清华、北大的EMBA不同。
第一,清华、北大的EMBA是学历教育,提供的是打包式的全套培训;但在元培EDP,不同的行业有不同的培训模块,学员可以根据需要找到适合自己的课程;
第二,如果已经读了清华、北大的EMBA,不可能再读一个EMBA,但元培EDP从3—4天的短期培训到长达一年的培训,虽然不提供学位、学历,但其“量身定制”的特点可以让企业家持续不断地学习;
第三,如果将职业经理人的培训体系比作金字塔,则MBA处于最基础的底层,是多数职业经理人的“职业准入资格”;EMBA作为管理者补课性的学习,居于中层;而处在塔尖的是EDP,是高层管理者终身充电的地方。
作为我国第一批从事EDP教育的知名品牌,元培EDP旨在满足企业高层经理人员对时间较短、针对性较强的管理课程需要,依据领导者、决策者的特点与需求设计系统化的培养模式,拥有完善的教学内容和教师体系,在高端培训项目运作方面有着诸多成熟经典的案例。
元培EDP授课紧贴实际 教育理念更胜传统EMBA
元培EDP全部课程紧贴企业实际,教学全景案例分享,老师帮助学员做系统分析,针对企业营销、财务、人力资源、组织管理、法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各个击破。课程和授课师资匹配严谨,师资不仅包含校园里杰出的教授,还有曾在世界500强企业担任高管并有丰富经验的实战专家,他们长期为元培EDP的企业家学员授课,受到一致好评。
元培EDP的所有学员均为企业高层决策者,工作经验丰富,管理基础厚实,EDP课程让他们原本积累的商战经验拔高一个层次,实现从“战术”提高到“战略”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元培EDP注重班级文化建设,十年来积累了丰富的多元化高管人脉圈,学员加入拥有6万名企业总裁、高层管理人员的北大博雅同学会可收获终身受益的高端人脉。
教育专家分析,除了系统学习商业管理、拓展视野和人脉外,在元培EDP学习的价值还在于帮助高层管理人员摆脱商业思考上的孤独感:下属由于敬畏或认识深度不足难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沟通,好友未必熟悉同领域而缺乏共同话题,竞争对手不可能在一起推心置腹,因此,没有利益冲突但水准相当的元培EDP同学的确能够成为最佳思维碰撞的伙伴。
元培EDP不止拥有EDP教育的金字招牌,同时着力打造精英圈层的学习生活方式,有人断言,中国社会由此诞生了一个新贵阶层,或许将成为中国未来的主流文化。
延伸阅读:元培EDP是燕园人合、北大博雅EDP中心、元培商学院联合百余名清华、北大等商学院MBA、EMBA及EDP授课专家共同研究开发的高端培训项目。十年来,元培EDP始终如一坚守EDP教育阵地,未来十年将力争成为我国EDP教育第一品牌。
截至2016年10月,元培EDP旗下博雅领军计划(总裁班、后EMBA班、领袖班)已开设逾100期班;博雅名媛计划(后EMBA和特训营)已开设20余期班;博雅定制EDP项目(新零售总裁班、股权投资特训营、PPP培训班、直销总裁班等50多个专题短期培训项目)已开设500余期班。(完)

 
(编辑:张曦)

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凡注明“来源:武汉新市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武汉新市民网所有,网络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须注明出处,并添加本网站链接。如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上述作品,则须武汉新市民网授权。传统媒体以各种方式利用上述作品的须经本网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2、本网凡注明“来源:×××(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编辑部地址:武汉市武昌区瑞安街248号 鄂ICP备17001920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598号
本网特邀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为常年法律顾问 联系电话:18827381718 027-8816 7892
武汉新市民网总群 42088912 通讯员群 285233922 创业者群 203646181 文学群 54177794 打工者群 263038876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及时与本网管理员取得联系,本网将及时予以处理。
邮箱:932449293@qq.com whxsmw@126.com 建议使用360、火狐、谷歌、IE浏览器以及1024X726像素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