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
2019年7月份,被告人王某某以个人身份从江西某公司承接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长乐南麓开山塘口修复项目喷坡挂网工程的劳务工作,由王某某负责招工人,记录考勤,然后由江西某公司负责人周某某与其审核工人考勤,按考勤将工人工资结算给王某某,再由王某某将工资发放给工人。截至2020年8月份该项目完工,江西某公司通过微信、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给王某某工人工资共计617345元(含大冶工地186267元)。王某某拖欠卢某等14人劳动报酬共计162890元。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王某某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责令改正指令书》,并于2021年9月至10月多次致电及短信告知王某某到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配合解决问题,但是王某某在收到通知的情况下,仍采取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今年7月24日晚10时许,被告人王某某在贵州省某旅社被当地民警抓获。据王某某在庭审中交待,被欠薪的14名工人均是他从贵州老家农村招来的工人。他将这些工人的工钱挪用给自己还贷款了。
下陆区人民法院认为
被告人王某某以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黄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告人王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量刑建议适当,该院予以采纳,遂作出如上判决。
(吴海峰 洪丽萍 赵雪融)
相关文章
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凡注明“来源:武汉新市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武汉新市民网所有,网络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须注明出处,并添加本网站链接。如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上述作品,则须武汉新市民网授权。传统媒体以各种方式利用上述作品的须经本网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2、本网凡注明“来源:×××(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邮箱:932449293@qq.com whxsmw@126.com 联系电话:18827381718 027-8816 6299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及时与本网管理员取得联系,本网将及时予以处理。
鄂ICP备17001920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598号 建议使用360、火狐、谷歌、IE浏览器以及1024X726像素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