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榆林社区干部被实名举报“滥用职权”
时间:2018-04-11 来源:中国经济舆情观察网 作者:网络 点击: 次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打老虎、拍苍蝇的政策大快人心,基层百姓人人称赞,深得人心,特别是十九大召开后,中央决定大力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及严厉打击、惩治农村基层干部的违法乱纪行为,老百姓举手欢庆,然而在我们就身边依然有一些基层干部仍然不知收敛,现我们全村村民共同实名举报时任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办事处榆林社区党支部书记的刘庆军及副书记刘杰涉嫌严重渎职、贪污受贿、违法乱纪等方面的问题。
2013年榆林党支部委员马飞、副书记(原主任)刘杰,以建设办公楼的名义,在郑州市万通街与东周路建一栋7层的楼房,总面积8000㎡,2014年工程还没有完全竣工以付不起开封宏宇建筑公司工程款为名,对外招租,以25元\㎡起拍,其中参与的有群众三家,他们把其中一家赵永顺以80万元的好处费劝退,马飞与另一家合并,以远低于市场价的26元\㎡中标,中标人为支部委员马飞,他们暗箱操作,从中谋利。
2014年9月村上装修的一楼大会议室花费200多万,准备做村委会大会议室使用,然而刘杰、刘庆军等私自将会议室出租改造成洗浴中心叫水云间,导致我村无地方开全体党员大会和联户代表大会,直到2018年2月24日榆林3号院电动车飞线充电失火办事处要求清理占用充电车棚及违章建筑,马飞才把合同公布社区三委人员,群众才知道刘杰又私自做主将中标后装修期6个月改为电梯验收后6个月,使村委会少收两年的房租,损失达500万元,最让村民起疑的是合同只有中标日期,至今都没有生效日期,并且后边违章建筑刘杰、马飞他们私下签订了补充协议,属于水云间的配套用地,以刘杰为首的村主任,管理村委公章,不顾村民利益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谋私利,群众敢怒不敢言。
2014年1月24日,榆林居委会两委班子在未召开全体居民会议的情况通过下,刘庆军、刘杰利用自己职权,擅自发布招标公告,对榆林居委会位于农业南路与商都路交叉口西南角的政府给集体预留36亩商业用地违规的招标,因违反河南省人民政府农村4+2工作法,在未执行4+2工作法的情况下,2015年1月,刘庆军、刘杰又擅自与开发方焦作市福安金源置业有限公司,地块的承租方朱玲军、周小金、周建中、陈照五以及郑州五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不公平的《合作协议》及《榆林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内容详见协议图片),2014年2月28日榆林社区居委会给焦作市福安金源置业有限公司的中标通知书显示为36亩商业用地合作开发项目,而在《榆林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中却显示是32.09亩,另外3.91亩难道“飞”了不成?当时该位置的地价可是2000多万一亩,被“飞”的土地价值几千万不知道肥了谁的口袋!
2015年7月刘杰为了让村民继续支持他,给村民发的《两个问题的解答》宣传单,希望村民选他为村干部,详见图片。
2016年元月焦作市福安金源置业有限公司就是依据上述《合作协议》及《榆林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将榆林居委会诉至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法院采纳了一份榆林社区居委会提供的2013年12月26日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显示社区两委及联户代表知道居委会与开发商的合作协议,然而有关代表在2016年元月20日签名的一份情况说明显示,当天的与会代表根本对合作协议毫不知情,最终法院一审作出(2016)豫0191民初143号民事判决书,判榆林居委会承担违约责任,榆林居委会不服该判决上诉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之后该案件申诉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当时省高院要求全体村民签字,对该案件主要证据做澄清,然而代表村民出庭的居委会领导竟然根本不通知村民,导致该案件被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于2017年7月5日强行从榆林居委会的账户扣划9642553元人民币,榆林居委会的上届两位领导刘庆军、刘杰违反法律规定,给榆林居委会的全体居民造成了9642553元的巨大损失。
目前我村60岁以上老人的补贴一直无法发放,我们强烈要求政府依法严肃处理这些滥用职权违法乱纪的居委会领导,追回村民的损失让,我们老年人能安度晚年。
来源链接: http://www.zgjjyqgcw.org/news/bencandy.php?fid=45&id=23541
2013年榆林党支部委员马飞、副书记(原主任)刘杰,以建设办公楼的名义,在郑州市万通街与东周路建一栋7层的楼房,总面积8000㎡,2014年工程还没有完全竣工以付不起开封宏宇建筑公司工程款为名,对外招租,以25元\㎡起拍,其中参与的有群众三家,他们把其中一家赵永顺以80万元的好处费劝退,马飞与另一家合并,以远低于市场价的26元\㎡中标,中标人为支部委员马飞,他们暗箱操作,从中谋利。
2014年9月村上装修的一楼大会议室花费200多万,准备做村委会大会议室使用,然而刘杰、刘庆军等私自将会议室出租改造成洗浴中心叫水云间,导致我村无地方开全体党员大会和联户代表大会,直到2018年2月24日榆林3号院电动车飞线充电失火办事处要求清理占用充电车棚及违章建筑,马飞才把合同公布社区三委人员,群众才知道刘杰又私自做主将中标后装修期6个月改为电梯验收后6个月,使村委会少收两年的房租,损失达500万元,最让村民起疑的是合同只有中标日期,至今都没有生效日期,并且后边违章建筑刘杰、马飞他们私下签订了补充协议,属于水云间的配套用地,以刘杰为首的村主任,管理村委公章,不顾村民利益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谋私利,群众敢怒不敢言。
2014年1月24日,榆林居委会两委班子在未召开全体居民会议的情况通过下,刘庆军、刘杰利用自己职权,擅自发布招标公告,对榆林居委会位于农业南路与商都路交叉口西南角的政府给集体预留36亩商业用地违规的招标,因违反河南省人民政府农村4+2工作法,在未执行4+2工作法的情况下,2015年1月,刘庆军、刘杰又擅自与开发方焦作市福安金源置业有限公司,地块的承租方朱玲军、周小金、周建中、陈照五以及郑州五洲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不公平的《合作协议》及《榆林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内容详见协议图片),2014年2月28日榆林社区居委会给焦作市福安金源置业有限公司的中标通知书显示为36亩商业用地合作开发项目,而在《榆林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中却显示是32.09亩,另外3.91亩难道“飞”了不成?当时该位置的地价可是2000多万一亩,被“飞”的土地价值几千万不知道肥了谁的口袋!
2015年7月刘杰为了让村民继续支持他,给村民发的《两个问题的解答》宣传单,希望村民选他为村干部,详见图片。
来源链接: http://www.zgjjyqgcw.org/news/bencandy.php?fid=45&id=23541
相关文章
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凡注明“来源:武汉新市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武汉新市民网所有,网络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须注明出处,并添加本网站链接。如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上述作品,则须武汉新市民网授权。传统媒体以各种方式利用上述作品的须经本网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2、本网凡注明“来源:×××(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大家都爱看
今日热点
新新闻
网络链接
如果您的网站PR≥4 欢迎申请链接 更多>>
本网特邀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为常年法律顾问
邮箱:932449293@qq.com whxsmw@126.com 联系电话:18827381718 027-8816 6299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及时与本网管理员取得联系,本网将及时予以处理。
鄂ICP备17001920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598号 建议使用360、火狐、谷歌、IE浏览器以及1024X726像素浏览
邮箱:932449293@qq.com whxsmw@126.com 联系电话:18827381718 027-8816 6299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及时与本网管理员取得联系,本网将及时予以处理。
鄂ICP备17001920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598号 建议使用360、火狐、谷歌、IE浏览器以及1024X726像素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