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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谢阳案一审宣判免于刑罚 被告表示服从判决
时间:2017-12-26   来源:未知   作者:李远洋  点击: 次

      武汉新市民网讯,据中国长安网消息:12月26日上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谢阳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谢阳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免于刑事处罚。谢阳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他感谢司法机关充分保障了其合法权利,感谢司法机关对他从宽处理,表示以后一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2017年12月26日上午,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谢阳被指控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扰乱法庭秩序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认定谢阳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免予刑事处罚。谢阳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谢阳长期受反华势力渗透影响,逐渐形成了推翻国家现行政治制度的思想。2012年以来,谢阳多次利用信息网络发表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言论,并通过炒作热点案事件,攻击宪法所确立的国家制度,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2014年至2015年3月间,谢阳在代理一起土地行政征收纠纷案时,在案件开庭审理前纠集他人到庭“围观”“声援”,开庭审理时采取拍打桌子、辱骂法官等方式扰乱法庭秩序,开庭审理后又组织被拆迁村民在法院门口聚集,煽动与政府对抗。2015年4月21日,谢阳以辩护律师身份到广州市第一看守所,会见因涉嫌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羁押的被告人谢某,后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帖文,鼓吹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无罪,号召颠覆国家政权。2015年5月,在黑龙江省庆安县火车站袭警事件发生后,谢阳伙同他人采取网下聚集滋事、网上鼓动对立等方式,对事件进行恶意炒作,煽动不明真相的人员对抗政府。2015年5月18日,谢阳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代理一起经济纠纷案件时,双方当事人发生冲突,谢阳在冲突中遭到对方人员殴打。南宁市公安局接警后及时出警处置,谢阳却通过微博诽谤南宁警方组织黑社会插手经济纠纷,污蔑南宁警方是凶手,制造舆论煽动仇视国家政权。谢阳还多次赴境外参加反华势力组织的各种培训,与境内外意图颠覆国家政权的人员串联。

 

  法院认为,被告人谢阳以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通过在信息网络上发表言论、炒作热点案事件以及扰乱法庭秩序等方式,抹黑国家政权机关,攻击宪法所确立的国家制度,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其行为已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公诉机关指控谢阳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但指控其所犯扰乱法庭秩序罪可不单独定罪。法院同时认为,谢阳的行为虽已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但尚未造成严重社会危害,且谢阳归案后认罪、悔罪。综合全案,根据谢阳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及所具有的坦白认罪的法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免予刑事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谢阳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他感谢合议庭组成人员、公诉人、辩护人的辛苦劳动。他说,在整个案件的办理期间,特别是在羁押期间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司法机关充分保障了其合法权利。他表示,感谢司法机关对他从宽处理,以后一定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

 

  谢阳家属、法学学者、律师、各界群众代表以及媒体记者共40余人旁听了宣判。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新浪微博官方账号对宣判进行了全程视频播报。

 

  宣判结束后,谢阳接受了境内外媒体的采访。(完)

(编辑:李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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