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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西夏区一商户疑遭房东恶意欺诈损失惨重
时间:2017-04-07   来源:中国法制报道   作者:宁小溪 尚晓丽  点击: 次

  

    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怀远西路居民尹清华日前致函媒体反映称,其在租房经商过程中疑遭房东恶意欺诈,造成高达60万元的经济损失。恳请媒体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无视信誉、出尔反尔的不良行为予以公开揭露和鞭挞,以扬清抑浊,弘扬社会正气。

    在提交给媒体的一份书面反映材料中,家住宁夏银川市西夏区怀远西路的居民尹清华陈述了事情经过:

    2013年3月,我看到赵某海位于银川市西夏区怀远西路遥感测绘院楼下15号的营业房转让,我当时认为那位置好,就打电话和他联系协商租这个房子。当时是我和我爱人抱着孩子和他谈的,他说好多人都在抢那房子,房租26万元,空房转让费20万元,不允许我再次转让。我说隔壁新楼租金是100元一平方米,没有转让费,五年一签,五年内不涨房租,还有卖手机的店比你的位置还好,和你的房子面积差不多大,别人也是自己的房子,没有转让费,房租17万元。这些都是我打听出来的。

    赵某海说,就这个价,你不租有人租。我说房租还能降吗,他说那就24万元吧。我说,我开药店好多年了,知道前3年都亏本,投资那么大,又不让我转让,过两年不让我干怎么办?他说,我给你10年时间。我说10年也行,五年一签好吗?他说不行两年一签,我说你现在房租在这里最高,过两年你涨房租使我干不成怎么办?他说现在最高,但我以后不涨了,直至和其他家一样,随行就市就行了。我说也行,但我们把所说的都写在合同中。他说,男人说话算数不需要写。我说千万不能骗我,这是我长这么大投资最大的一次,把全部家当都押上了。他说我不会骗你的,我说,一下给不了你那么多钱,有一笔10万元多一点的帐到下个月才到期,他说行。3月9日,我们在此房的二楼签合同时,我说你的东西都在屋内,还得给我一个月的装修时间吧。他说不行,后来我们就把合同签了。

    谁知道两年一到,赵某海说要涨两万元房租,并改为一年一签。我说咱们不是说好了吗,随行就市,别人涨你涨别人不涨你也不涨吗?他说你爱租不租,就把电话挂了。后来,我打电话要求把转让费退给我,我其它的损失都不要了,我自认倒霉。赵某海说,转让费你就不要想了,没有办法,只能给涨两万元,共计租金26万元。第四年他又要涨房租,我就不同意,他说别人给他出到30万元一年的房租。我说那你就给他吧,让他把转让费给我,你也不损失还多收房租费。

    赵某海不同意,后来我就给他打电话和他谈。直到2016年2月28日,我带着我弟弟和楼上(二楼我租给别人做理疗)一个小伙子去和他面谈。当时说好我先给他打26万元让我回来转让,我说我打完款我们写个合同好吧,赵某海不同意。我说写个收据也行,他也不同意,还催我打款。第二天,我突然想起他让我转让,房租我和别人说多少呢?就打电话问他。他说100元一平方米,我说市场就没有这个价,不可能转租出去的。他说转不出去那是你的事,他就这么耍弄我。

    2016年3月1日,赵某海给我发短消息说,租给别人了,不租给我了,让我必须搬走,净身出门。我和楼上的马老板商量,于2016年3月3日又把房租26万元打到他的账户上(怕他闹事,毕竟我们走的话损失太大。楼上马老板从第二个人手中转过来,没干多长时间)。就是这样,2016年3月26日,赵某海又带领社会上不明身份的人员大约9人,来我店闹事锁门,并且恐吓我们店的工作人员(都是女同志。可笑的是那些女孩子都不怕他们,认为错在他们,我们是正义的,有录像为证)。后拨打110把他们全部带走了。2016年5月17日,赵某海又把我起诉到法院,说我占他房子,要求我搬走并赔偿给他造成的损失2.5万元。后来,法院经过审理,判决驳回他的请求。

    通过以上两次,我给赵某海打电话他的态度好多了,我高兴的和楼上马老板说他的态度有很大的转变,人都有一时糊涂的时候,我想去看他他不让我去,并让我好好干就行了,我也很感动。没想到2017年2月份,赵某海又打电话让我搬走,并把纸贴在我店门上,上面的内容全是威胁的话语。教会的弟兄姊妹说圣经上说的不要与恶人相争,上帝自有安排,家里人朋友也都劝我,我释怀了,与2017年3月8日搬出来了。

    晚上我和店员吃散伙饭时,店员哭的稀里哗啦,当时我的眼泪也下来了。有一点血性有一点良心的人都会流泪,大家认为辛苦这几年生意刚刚好一点积累了一些老顾客,就这样……而且2016年这一年被他闹得大家心情都不好,没有心思工作,营业额急剧下滑,又亏了一年(本打算2016年要开始挣钱了的),还被他骗了那么多的钱感到可惜痛心。

    另外,2013年装修过程中,工人师傅问我说这么贵的房子给你多长时间装修,我说他不愿意给装修时间,工人们说那怎么行,得和他谈。后来,我给赵某海打电话说。赵某海说下一年付房租时少算一个月房租,算是补偿我装修时间。但是到了第二年付房租时,他不同意,说他没有说过这话。还有,在这个房子装修过程中,我问他安装防盗窗防盗门你愿意不愿意给我报销,你要是不同意我就不装了,他说可以报销(我当时没有多少钱)。可是等我装好后,他只给我报销了后面的两个小窗户的防盗窗的费用,前面的卷闸门、卷闸窗没有给报销。

    “说好了10年”“两年一签”“房租不涨价直至和别人家一样”“随行就市”“卷闸门窗给报销”“第二年让我少付一个月房租,算是给我的装修时间”“男人说话算数”……统统都变卦了。2016年2月28日说让我回来转让也是在耍弄我。2016年3月1日赵某海说房子租给别人了,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租给别人,他应该先告诉我在同等的情况下我有优先权,他就一心想赶我走再赚转让费,不管我的死活。还有一点,我对外转租他不同意,他自己出租说不收转让费,这明显不合乎情理。我也曾给赵某海的爱人发短消息,把情况和她说了。她应该劝导她老公不能这么做,也应该给我回个电话或者短消息,但至今没有。这一切我均有手机短消息为证。

    当初在法庭上,我说我怎么去为人处世,说了几个事例。比如我刚做生意时爱人在别人单位上班,我让她不要在那上班了回来帮我,她去辞职单位不同意,说走了及时找不上人顶这位置,我当时感觉我们做的不好,就说我们给补偿,问他要多少钱?当时我爱人是月工资1100元,她们经理生气的说3000元。我说行,毕竟我们有错在先。那是2017年的时候,所有人都说我们傻,大不了工资我不要了,还去倒贴。现在想想那时做的很不好,这不是钱能解决的事,是一份责任。还有我拾到别人800多元钱和其它东西,主动交给警察。我租的房子用不完,租出去一间,下午4点多我和别人说好的,晚上8点多又有个人给我打电话说要租那房子,我说已经租出去了,他问我你们签合同了吗?我说没有。他又问给定金了吗?我说没有。他高兴的说,“那好那好”。我说不行,我和别人说好的。 他说你怎么这样呢?口头说都是不算数的。我说我说话算数,他又说今年多给我5千元,明年涨2万元。我说真的不行,这不是钱的问题,后来他还给我发了短消息,我也保存着呢?我和赵某海说这些事后,他竟然当着法官的面说:“我和你不一样,我认钱不认人。”

    以上这些足以认定赵某海早有预谋,从良心、道德、法律上都不允许他这样做。特别是我现在孩子有病。小女儿得重疾从2013年到现在治疗已经花费了150多万元,现在还在治疗中,大夫让做肝脏移植,现在我们的配型已经做好了。

    重诺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做人的基本行为准则。古人云:言而无信,不知其可。“我请求媒体人员能到银川采访一下,问问我身边的亲朋好友,问问我们在职与不在职的工作人员,我的为人是什么样的,我是怎么去做事的。我们工作人员在这里都学会了很多做人的道理。”尹清华说,我认为应该对有这种行为的人多曝光,让法律、舆论、道德和良心上都去谴责,让社会多发挥正能量。(完)

(编辑:张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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