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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抚养权胜诉 女儿却“被”失踪
时间:2016-12-24   来源:武汉新市民网   作者: 纪锋  点击: 次
      武汉新市民网讯(通讯员 纪锋)“我的女儿失踪了,去向不明,找不到踪迹”家住四川省汉源县的邱某(女)眼含热泪告诉笔者。
 

 
      再三追问下,邱某告知笔者,2013年,邱某与家住四川省汉源县前域乡顺河路(属白鹤社区管辖)的胡某涛按农村风俗操办婚宴后同居生活,2014年8月3日生下女儿萱萱,但双方感情基础不牢,加之胡某涛没有主见,最终造成邱某与胡某涛的感情彻底破裂。
 
    2016年8月,邱某以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为由向四川省汉源县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收到诉状后法院于9月5日公开开庭对案件进行审理。
 
    汉源县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原告邱某与被告胡某涛的抚养能力及抚养纠纷所涉子女萱萱的年仅两岁的实际情况,认为萱萱随原告邱某更有利于其健康成长,故对原告要求女子随其生活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支持。
 
    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向雅安市中级人民提出上诉。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1月23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了审理,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二审查明的事实与原审法院认定的事实相同,对其依法予以确认。故对胡某涛的上诉所提请求与理由均不予支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当邱某拿到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看到判决书最后的八个字“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喜出望外,但在邱某意想不到的是,胡某涛一家人却视法院生效判决为一纸空文,还把法院判给自己的女儿藏了起来,不敢出来直面问题解决问题。
 
    邱某哭泣着说,胡某涛一家在四川省汉源县、成都市双流区、眉山市仁寿县都能找到暂时居住,我和家人找了几天都都没有女儿萱萱的任何消息。
 
    据了解,邱某前往汉源县前域乡,向胡某涛所属的白鹤社区及派出所反应情况时,白鹤社区及派出所并没有积极的给胡某涛家人做工作,也试图联系过胡某涛本人。
 
    邱某说,本希望找白鹤社区及派出所先给胡某涛及其家人做做工作,方便今后法院的执行,没有想到“事与愿违”。
 
    笔者试图通过电话与胡某涛联系,了解他对此事的态度,结果电话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四川豪俊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刘子豪告诉笔者,实际案件审判中,不少夫妻离婚(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时认为先把孩子控制在自己那里再说,这样既是对孩子的一种伤害,也是对对方合法权益的损害,法院完全可以、也应该说“不”。
 
    四川省法治与社会治理研究会会长邬红旗认为,因抚养孩子本身就双方的责任,判给一方直接监护抚养是从有所孩子而言,并非剝夺另一方的抚养义务与探视权呵,所以,就本案中的胡某涛的行为并不可取,从某种程度上讲也是“违法”的。
 
    刘子豪律师认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将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视情节轻重,可被法院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完)
 
(编辑:张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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