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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口角冲突升级致伤 警方依法拘留当事人
时间:2016-12-08   来源:未知   作者:demo1  点击: 次

武汉新市民网讯:搬迁时因口角争执“升级”为肢体冲突,致一人受伤,警方闻讯出警、快速处置。12月7日,荆楚网记者从武汉市洪山区公安局获悉,上月底发生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曙光村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中长江社区因搬迁引发冲突的相关案件,警方已依法将致人受伤的搬迁公司伤人者治安拘留10天,待伤情鉴定报告公布后,根据伤害程度依法(依规)决定是否对当事人提请刑罚。


  据洪山区警方介绍,11月30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曙光村城中村综合改造项目中的长江社区区块内,搬迁公司在整理搬迁现场时,与还未签订搬迁协议、并未纳入搬迁计划的业主黄某某父母发生口角后,黄某某从家中拿出菜刀将搬迁公司工作人员划伤,导致肢体冲突,冲突后黄某某受伤住院。事发后,洪山公安分局关山派出所及时出警,赶到现场处置,将搬迁公司伤人者进行治安拘留。

  据了解,2009年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启动了关东街关山、曙光、郑桥、政院四个村的城中村综合改造,将洪山区关山街所管辖的长江社区一并纳入了“城中村”综合改造规划。2012年10月24日,武汉市政府发文《武汉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地方案批复》,同意东湖高新区曙光村等3个城中村改造项目共计31宗国有建设用地,列入2012年第34批国有建设用地集供地方案。2012年11月20日,武汉土地交易中心对上述洪山区管辖区域的地块进行挂牌。

  2014年春节后,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城中村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长江社区拆迁,但该社区部分住户对该项目的合法性产生怀疑,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质疑。为尊重住户的意见,长江社区暂缓拆迁。2014年8月26日《湖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对徐某某等5人申请行政复议作出明确答复,认为“《武汉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地方案批复》事实清楚,符合法律规定,程序合法”。2014年11月重新启动长江社区房屋搬迁工作,并明确搬迁主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街。2014年12月搬迁公司以“协议收购”方式对长江社区房屋开展搬迁补偿工作。

  2016年4月,长江社区有部分群众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对此,洪山区政府高度重视,由洪山区关山街主动搭建平台和开发区关东街成立联合工作小组,专门在长江社区居委会门口挂牌宣传,解答搬迁政策,随时与住户对接,及时解决及反馈住户的诉求。(完)编辑:韩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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