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省级四部门联合出台了《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公安机关提前介入生态环境违法案件调查工作的规定》等多项工作机制,推进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高效衔接,省级联席会议统筹作用更加明显、提前介入更加规范、案件双向咨询更有成效、联合培训成效明显、业务交流更加频繁。2023年,各部门发挥各自专业优势,深化联动配合,取得了明显成效,总体上查办涉刑案件力度逐渐加大,持续保持了打击环境违法犯罪高压态势,为保障生态环境安全、助推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执法和司法力量。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执法局相关负责同志对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两法衔接”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从狠抓案件查办、加强部门联动、加强宣传引导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的工作要求。
培训开班式上要求,要多向发力推动两法衔接工作走深走实。一要树立预防性治理的共识,行政机关要进行预防性监管,司法机关采取预防性起诉和判决,来共同实现生态环境预防性治理。二要有向前一步走的担当,探索环境行政执法上下游、全流程之间的衔接。前端要推进环境执法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环境违法问题线索发现制度等的衔接;中端要推进环境执法与环境刑事司法的衔接,集中查办、曝光一批生态环境违法大案要案,稳步提升“两打”刑事案件的查处率和判决率;末端要推进环境执法与生态损害赔偿、公益诉讼及生态修复之间的衔接,让环境有价、损害担责深入人心,形成常态。三要建立“全要素、全环节、全链条”惩治与预防机制,严厉打击环评领域造假行为,依法严惩环境监测领域弄虚作假行为等。
此次培训班为期三天,通过启发式教学、案例教学、情景式教学、互动式教学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课程设置丰富且实操性强,来自省人民检察院、省高级人民法院、省生态环境厅、武汉大学法学院等多个部门单位的业务专家和办案骨干围绕《两法衔接工作和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功能介绍》《长江保护法司法实践中两法衔接若干问题的研究》《在线监测数据造假环境案件证据规格》《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调查取证》等内容进行专题授课。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天门市人民检察院、宜昌市公安局、荆门市生态环境局等单位一线办案人员还将就两法衔接工作开展经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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