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市民网欢迎您!   大楚资讯网
微信
腾讯微博
QQ
新浪微博 新浪博客 微店
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产经新闻 >
喜讯!在咸宁市定点零售就可购买“国家集采药品”
时间:2025-01-14   来源:武汉新市民网   作者:未知  点击: 次
       据咸宁市咸安区医疗保障局消息,购买质优价廉的药品一直是人民群众的期盼,咸宁市咸安区医疗保障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咸宁市集采药品进定点零售药店行动”,通过积极宣传、主动报名、资格筛选等环节,如今,该区57家定点零售药店(高济明联连锁店40家、国民药房连锁店9家、老药师药房连锁店4家、国药控股2家、康泰堂和楚天大药房各1家)作为试点,进一步扩大了集采药品供应覆盖面和群众受益面。 

据区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通知》公布120种品规的国家集采药品,覆盖高血压、抗过敏、抗感染等常见病、慢性病用药。区医保局与参加药店签订合作协议,做到“五统一”,即:统一在醒目位置悬挂标识,公示集采药品清单;统一设置销售专柜(区);统一采用双标签公示药品价格(集采药品中选价格、销售价格);统一集采药品各项日常管理制度;统一纳入医保基金智能监管。

高济明联连锁店、国民药房连锁店、老药师药房连锁店、国药控股、康泰堂咸高店、楚天大药房新二号桥店等57家药店负责人均表示严格按照定点药店医保服务协议管理有关规定,落实药品价格管理政策,同时按照合作协议要求,承诺在集采药品专区按进价(零差价)销售。

下一步,区医保局充分发挥“搭平台、促对接、保供应、强服务”作用,大力推进集采药品进药店行动让质优价宜的集采中选药品惠及更多人民群众确保患者更加充分享受药品降价改革红利,增加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凡注明“来源:武汉新市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武汉新市民网所有,网络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须注明出处,并添加本网站链接。如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上述作品,则须武汉新市民网授权。传统媒体以各种方式利用上述作品的须经本网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2、本网凡注明“来源:×××(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本网特邀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为常年法律顾问
邮箱:932449293@qq.com whxsmw@126.com 联系电话:18827381718 027-8816 6299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及时与本网管理员取得联系,本网将及时予以处理。
鄂ICP备17001920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598号 建议使用360、火狐、谷歌、IE浏览器以及1024X726像素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