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湖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了《省发改委关于做好居民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分时电价工作的通知》,从12月1日起,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可以在执行居民合表用户电价的基础上,自愿选择分时电价政策。其中,充电桩峰谷分时电价在平段7:00-17:00执行0.58元/度;在高峰时段17:00-23:00执行0.68元/度(其中20:00-22:00为肩尖峰时段执行0.78元/度);而在低谷时段23:00-次日7:00执行0.43元/度。如果全年选择都选择低谷时段充电,大约可以节省1095元。
为贯彻落实相关决策部署,国网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供电公司立马展开学习讨论,读透政策。“鄂电红马甲”们通过业扩勘察、社区坐班、物业走访的机会,做电价政策“宣传员”,为居民讲解了分时电价政策的执行时间、范围,引导居民错峰用电、文明节能,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引导客户错峰充电。此外,“鄂电红马甲”还根据充电桩客户用电习惯和偏好,量身定制合适的用电方式。
“我们辖区目前个人充电桩共计2600多个,目前我们已经办结了200笔。新电价政策是既惠民又有利于电网的双赢举措,我们的服务就需要更进一步,为客户多想一点。”国网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供电公司光电园区供电服务站站长喻婕介绍道。
下一步,国网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供电公司将立足本区域特点,持续深入充电桩密集社区主动服务,做好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的解读、解释工作,站在客户角度提出合理建议,降低客户充电成本,同时更好引导客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通讯员:覃子阳 方萍)
来源:国网武汉供电公司
严正声明:
1、本网所有转载文章和图片均旨在为网民朋友传递更多信息。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或权益人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2、在本网所发稿件凡涉及经济类的信息,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各位网友一定仔细辨别真伪,以免上当受骗。
3、本网原创稿件欢迎转载,同时请注明来源(武汉新市民网)及作者。
4、擅自使用武汉新市民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武汉新市民网名义发布信息,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本网站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线路及非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相关文章
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凡注明“来源:武汉新市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武汉新市民网所有,网络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须注明出处,并添加本网站链接。如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上述作品,则须武汉新市民网授权。传统媒体以各种方式利用上述作品的须经本网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2、本网凡注明“来源:×××(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邮箱:932449293@qq.com whxsmw@126.com 联系电话:18827381718 027-8816 6299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及时与本网管理员取得联系,本网将及时予以处理。
鄂ICP备2021021845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598号 建议使用360、火狐、谷歌、IE浏览器以及1024X726像素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