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市民网欢迎您!   大楚资讯联播网
微信
腾讯微博
QQ
新浪微博 新浪博客 微店
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综合新闻 > 长江云 >
江汉区纪委监委:扎实开展涉纪重复访专项治理工作
时间:2023-09-06   来源:本网   作者:未知  点击: 次
          近年来,武汉市江汉区纪委监委聚焦“三多”信访突出问题,创新重复举报专项治理工作机制,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021年以来,全区共受理重复举报52件,占信访总量的3.7%,化解率96.15%,三年重复访连续分别下降56.25%、36.36%和33.33%,取得了良好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坚持整体推动,压实压紧各方责任。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建立重点领域综合分析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点对点”通报机制,针对性提出建议,深入了解本区信访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化解信访矛盾;建立“一把手”双月报制度,促进上级抓好下级“一把手”,督促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职,推动各项要求落实落细。二是扛牢监督责任。对信访举报分析报告中的重要情况,区纪委主要领导每次必批,并研究解决方案,加强调度协调和跟踪督办。如围绕群众关注医保门诊共济改革的问题,成立15个督导组,组织开展监督检查487次,推动问题整改211个,处理处分40人。三是贯穿联动责任。加强与信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协作,在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上一体发力,督促各单位认真解决侵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如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矛盾集中的工程建设领域和房地产领域腐败开展专项整治和作风监督,开展检查124次,发现问题74个,立案11件,问责处理17人。
 
         二、坚持精准施策,深入整治重复信访。一是做实做细初信初访。建立“三级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区、街道、社区三级纪检监察组织的力量整合,全面开展重点信访举报专项排查,配强核查力量、提高处置效率、确保问题查清查透。对实名举报及时反馈,匿名的通报核查情况,信访不断及时回访,持续跟进督办。2021年以来,初信初访办结率为97.73%,实名反馈率为100%。二是对标对表全盘梳理。聚焦历史遗留积案、长期未办结、“三多”信访件,采取“五个一批”等措施依然反复,以及群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梳理近3年以来的涉纪重复信访46件,筛选19件典型重复检控件进行集中交办,截至目前已全部办结并处置到位,其中已查实5件,党纪立案3件3人。三是有效提升源头治理。做好信访举报综合分析,精准呈现问题易发多发领域,针对性开展监督检查。建立重点督查“回头看”机制,把查办案件和推动群众合理诉求相结合,促进问题全面整改。2021年以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69个,化解重点信访积案43件次。
 
      三、坚持完善机制,全力化解信访积案。一是强化领导包案。建立领导包案工作机制,对中央省交办重复信访件,由主要领导包案化解;对时间跨度长、人数多、政策性强“骨头案”“钉子案”,由班子成员包联,指导督促推动化解工作取得实效。2021年以来,委主要领导领办41件疑难信访积案和班子成员督办的35件涉纪重复件,已全部办结化解。二是强化分类处置。坚持一案一策、一抓到底,对久拖未结的,强化措施,明确时限,坚决啃下“硬骨头”;对已经办结、群众不满意的,采取复查复核、领办督办等方式稳妥处置;对涉及个人利益诉求问题精准剥离,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督促将矛盾化解到位。三是强化预警预判。对信访问题多发、重复举报频发的单位靠前监督,建立预警督促、动态通报、重要敏感情况即时报告制度,采取日登记、周汇总、月督促、季通报、年分析等措施,及时捕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理。近三年来,共下发预警提醒函26份、纪律检查建议书12份。
 
       四、坚持惩树并举,规范建好信访秩序。一是认定上突出“慎”。鼓励群众依法检举违纪违法的同时,坚决打击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行为。准确把握认定标准,做到举报人基本情况、反映问题、调查情况、症结难点、责任人等台账“五个清楚”。加强分析甄别,及时发现、精准查证恶意举报和异常检举控告行为。二是查处上突出“严”。把查处诬告陷害和监督执法执纪紧密结合,主动加强与公安等部门联合协作,统筹开展工作,对查证属实诬告陷害坚决予以打击。三年以来,查处诬告陷害行为5起,对6名不实举报人进行了处理。三是澄清上突出“正”。建立失实举报澄清机制,对工作中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却遭到他人诬告党员干部,及时澄清事实、维护名誉、消除负面影响,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放开手脚、脚踏实干。三年来已为11个党组织、304名干部作出澄清正名,并制发书面通报51期。
 
 
(来源:武汉市江汉区纪委监委)
 



严正声明:
1、本网所有转载文章和图片均旨在为网民朋友传递更多信息。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或权益人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2、在本网所发稿件凡涉及经济类的信息,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各位网友一定仔细辨别真伪,以免上当受骗。
3、本网原创稿件欢迎转载,同时请注明来源(武汉新市民网)及作者。
4、擅自使用武汉新市民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武汉新市民网名义发布信息,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本网站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线路及非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相关文章

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凡注明“来源:武汉新市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武汉新市民网所有,网络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须注明出处,并添加本网站链接。如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上述作品,则须武汉新市民网授权。传统媒体以各种方式利用上述作品的须经本网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2、本网凡注明“来源:×××(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本网特邀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为常年法律顾问
邮箱:932449293@qq.com whxsmw@126.com 联系电话:18827381718 027-8816 6299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及时与本网管理员取得联系,本网将及时予以处理。
鄂ICP备2021021845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598号 建议使用360、火狐、谷歌、IE浏览器以及1024X726像素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