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七类毕业生落户武汉可通过网页或微信申请
时间:2017-08-01 来源:武汉新市民网 作者:网络 点击: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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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新市民网讯: 综合湖北日报传媒消息,武汉户籍新政自5月22日实施以来,已有26367名毕业生落户武汉,同比增长一倍,部分户政窗口办证量激增。今起,武汉市大学生落户网上办正
武汉新市民网讯: 综合湖北日报传媒消息,武汉户籍新政自5月22日实施以来,已有26367名毕业生落户武汉,同比增长一倍,部分户政窗口办证量激增。今起,武汉市大学生落户“网上办”正式上线,七类毕业生可实现足不出户就能办理落户手续,办证时限也从10天缩短至5天。
武汉市公安治安局户政工作负责人表示,今日起“网上办”上线后,落户申诉的受理渠道从传统的固定时间、固定窗口申办的单一渠道,变为“线上线下”选择申办,即在“武汉公安云端窗口”(网页版)和“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手机版)线上受理,或到公安户籍窗口受理。
大学毕业生通过网上申请的,经审核通过后,即可开具“准迁证明”。 特别是毕业超过3年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非普通高校毕业生等落户,原办理期限10个工作日,“网上办”仅需5个工作日。
申请人收到“审核通过”提示后,可选择“邮政寄送”或现场领取方式。选择邮政寄送的,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请人收件地址信息的2个工作日内,以“到付”的形式,将“准迁证明”寄出;现场领取的,只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领取。
申请人通过“进度查询”服务,可以随时查询办理进度,审核结果微信同步推送提醒,“准迁证明”寄递信息可实时跟踪查看。
据悉,受益的七类毕业生包括:在汉创业就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毕业3年内在汉创业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超过3年在汉创业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汉创业就业的非普通高校毕业生;中专(技校)毕业生;学生(人才)集体户滞留人员;本市生源学生回原籍。
此次开通“网上办”的大学毕业生落户包括以下七项内容。
1、在汉创业就业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落户;
2、毕业3年内在汉创业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
3、毕业超过3年在汉创业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
4、在汉创业就业非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
5、中专(技校)毕业生落户;
6、学生(人才)集体户滞留人员落户;
7、本市生源学生回原籍落户。
通过几步简单的操作,可实现大学生足不出户就能办理落户手续。
为方便大学毕业生落户,武汉市公安局再造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大学毕业生可通过“武汉公安云端窗口”或“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网上申请,采取网上扫描上传证明材料、窗口民警网上受理审核、邮政快递寄送“准迁证明”的方式,大学毕业生可足不出户,网上全流程办理落户手续。
据治安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次上线的大学毕业生落户“网上办”其主要特点体现在:
(一)受理渠道更多。从传统的固定时间、固定窗口申办的单一渠道,变为“线上线下”选择申办,即在“武汉公安云端窗口”(网页版)和“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手机版)“线上”受理,或到公安户籍窗口“线下”受理。
(二)办理时间更短。大学毕业生通过网上申请的,经审核通过后,即可开具“准迁证明”。 特别是毕业超过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非普通高校毕业生等落户,原办理期限10个工作日,现“网上办”仅为5个工作日。
(三)领证更便捷。申请人收到“审核通过”提示后,可选择“邮政寄送”或现场领取方式。选择邮政寄送的,公安机关在接到申请人收件地址信息的2个工作日内,以“到付”的形式,将“准迁证明”寄出;现场领取的,只需本人携带身份证,到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领取。
(四)结果更明晰。申请人通过“进度查询”服务,可以随时查询办理进度,审核结果微信同步推送提醒,“准迁证明”寄递信息可实时跟踪查看。
记者还从武汉市公安局了解到,为切实保障大学毕业生落户“网上办”顺利实施,专门制定了工作规范,组织窗口民警培训,熟练掌握“网上办”办理流程和系统应用操作,进一步提升事项上线率、办事线上率和群众满意率。
大学生落户“网上办”问题解答
一、“网上办”有哪些方式?
答:可选择PC端网页版或手机端微信版两种方式实现“网上办”:一是使用手机“电子卡包”APP或“支付宝”APP扫描“武汉公安云端窗口”网站授权登录二维码后,通过网页版办理,网址(http://ydck.whga.gov.cn);二是搜索并关注“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办理。
二、有哪些落户可在“网上办”?
答:7类大学毕业生落户业务均已实现“网上办”:
1、在汉创业就业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落户;
2、毕业3年内在汉创业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
3、毕业超过3年在汉创业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
4、在汉创业就业非普通高校毕业生落户;
5、中专(技校)毕业生落户;
6、学生(人才)集体户滞留人员落户;
7、本市生源学生回原籍落户。
三、申请人如何网上办?
答:“网上办”需按以下流程办理:
1、申请提交材料。申请人通过“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或“武汉公安云端窗口”,按要求拍照或扫描上传相应落户需提交材料电子档,并网上提交。申请材料需真实有效,凡发现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由申请人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接收审核信息。公安机关自受理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核,并通过“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或“电子卡包”APP推送消息告知申请人审核结果。
3、选择领取“准迁证明”方式。网上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选择邮政快递寄送或现场领取:
(1)邮政快递寄送。公安机关按申请人提交的收件地址,以“到付”的形式寄送《准予迁移证明》或《入户通知书》。
(2)现场领取。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到各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现场领取《准予迁移证明》或《入户通知书》。
4、办理落户手续。
(1)市外迁入的,凭《准予迁移证明》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后,持《户口迁移证》、《准予迁移证明》、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落户手续,核发《户口簿》、申办身份证;
(2)市内迁移的,持《入户通知书》、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落户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办理落户手续,核发《户口簿》、申办身份证。(完)
(编辑:杨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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