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目前芜湖市住建委已发出通知,要求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市区所有在建(未办理竣工验收)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于3月20日前,至市民服务中心市住建委窗口办理保证金缴纳手续。
按照最新要求,工程建设领域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全覆盖。未缴纳保证金的在建项目主要是政策调整期间,2018年前开工还未办理竣工验收的项目。按照《芜湖市市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保证金按照单项工程合同造价的一定比例交纳。工程造价不足1000万元的按造价的2%比例交纳,超出10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部分按1.5%比例交纳,超出5000万元以上不足1亿元的部分按1%比例交纳,超出1亿元以上的部分按0.5%比例交纳。施工单位只需带着工程合同等相关材料到窗口缴纳相应保证金即可。
3月20日后,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仍未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市住建委将暂停该项目在“芜湖市建设工程全过程监督管理互动信息系统”中办理相关验收手续。
(完)
(编辑:张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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