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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豫两省签署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合作协议
时间:2024-08-23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官网   作者:未知  点击: 次
   8月22日,鄂豫两省在湖北省襄阳市签署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合作协议,双方将共同推进长江流域和鄂豫区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万丽华,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滔出席会议并讲话。襄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学林致辞。

       

万丽华在讲话时指出,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的具体举措,是深化生态环境执法协作的有益探索,是实战练兵提升能力的重要平台。鄂豫两省已经成立湖北-河南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联合执法协作领导小组,两省生态环境部门要以服务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加强两省生态环境执法全方位合作,努力推动形成协同发展、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协作顺畅的执法共同体格局;要围绕助力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改善、固危废非法转移倾倒、跨省河流超标溯源排查等重点内容,积极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要加强交流合作,共树执法形象、共谋执法发展,着力把两省执法联动合作打造成可借鉴、可复制的示范样板,助力长江高水平保护和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王滔对湖北省厅在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南水北调水源保护的友好协作,表示衷心的感谢!他指出鄂豫交界地区是连接黄河流域与长江流域的通道,保护好这一地区的生态环境,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保障、守好“一库碧水”的重要支撑,是我们豫鄂两地共同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两省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共同推进长江流域和鄂豫区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十分必要、正当其时。这既是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流域生态保护、南水北调水源保护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的实际行动,也是共同推进长江流域和鄂豫区域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豫鄂交界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强化协同联动,加强信息第一时间通报、行动第一时间落实,团结协作推进污染事件及时科学有效处置;要强化联合执法行动,保持打击环境违法高压态势,共同保护好交界地区的生态环境;要完善联席会议机制,聚焦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着力打造生态环境执法铁军。

会议期间,湖北省、河南省共同签订了《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执法联动合作协议》,十堰市、襄阳市、随州市、信阳市、南阳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分别就开展好地市间联合执法工作作了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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