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市民网欢迎您!   湖北莲藕产业网
微信
腾讯微博
QQ
新浪微博 新浪博客 微店
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产经新闻 > 经济观察 >
大冶一企业“生产许可证”获得刚满月就被撤销
时间:2024-07-10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点击: 次
      7月9日,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其官方网站对大冶市一家企业发布了 “撤销生产许可证”决定书


       据“决定书”所称,这家企业名称为“ 湖北燊牛日化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注册地为大冶市罗家桥街道铜都大道6号,原生产许可证编号:(鄂)XK16-114-00101 。            
 
      “决定书”指出:你单位于 2024年6月7日取得生产许可证,经例行检查发现:你单位不符合法定条件,例行检查结论为不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本局决定撤销你单位已取得的生产许可证。
 
      “决定书”提醒: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六个月内,向武昌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凡注明“来源:武汉新市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武汉新市民网所有,网络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须注明出处,并添加本网站链接。如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上述作品,则须武汉新市民网授权。传统媒体以各种方式利用上述作品的须经本网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2、本网凡注明“来源:×××(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本网特邀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为常年法律顾问
邮箱:932449293@qq.com whxsmw@126.com 联系电话:18827381718 027-8816 6299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及时与本网管理员取得联系,本网将及时予以处理。
鄂ICP备17001920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598号 建议使用360、火狐、谷歌、IE浏览器以及1024X726像素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