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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首例!荆州中院大力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机制在二审阶段适用
时间:2024-05-27   来源:湖北省工商业联合会   作者:未知  点击: 次
         5月21日,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夏远亮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孙某某及某矿业公司提起上诉的刑事二审案件,该案是湖北省首起在刑事二审阶段探索适用涉案企业合规机制的案件,标志着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力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机制的适用向刑事诉讼全流程延伸。
 
        孙某某是某矿业公司和某矿山安全设备企业的实际经营者,两家企业均为当地重点龙头企业,多年来累计纳税4亿余元,解决就业300余人,对推动当地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孙某某涉案被关押后,两家企业一度濒临破产。司法机关对其变更为非羁押的强制措施后,孙某某通过努力使企业的经营状况有所好转。但孙某某在所涉案件中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家企业的前景再度蒙上阴影。孙某某不服一审判决,向荆州中院提起上诉,同时提出企业合规整改申请。
 
       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是以涉案企业有效进行整改为核心的司法宽缓处理机制,通过对企业内部结构性漏洞的修补和现代化企业治理体系的建立,帮助企业合规守法经营,从而使涉案企业获得新生和持续性高质量发展,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和贡献。
 
     荆州中院从保护民营企业角度出发,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本着善意文明司法理念,积极主导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整改,保障民营经济守法、健康发展。对于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荆州中院审判团队认为,案件在审查起诉环节未能适用的,可以在审判环节适用,在一审环节未适用的,二审环节具备条件的,也应当积极探索适用。基于此,荆州中院同意孙某某提出的企业合规整改申请,并积极探索二审阶段适用涉案企业合规机制。审判团队赴外地学习企业合规案件办理经验,四次走访企业了解情况,为案件审理打下坚实基础。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第三方监督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等新证据,孙某某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并主要围绕本次合规整改的效果及对案涉企业、孙某某在量刑上有何影响充分发表了意见。孙某某进行了最后陈述,表示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宣判。
 
      湖北省、荆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荆州市工商联及商会代表共20余人旁听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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