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据国家网信办官方网站消息,为了加强网络生态治理,国家网信办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网络生态治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对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服务平台、使用者等的职责作出规定。其中,要求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带有性暗示、性挑逗、性诱惑的;展现血腥、惊悚等致人身心不适的;宣扬炫富拜金、奢靡腐化等生活方式的;过度炒作明星绯闻、娱乐八卦的;使用粗俗语言、展示恶俗行为、宣扬低俗内容的;调侃恶搞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等灾难的;煽动人群歧视、地域歧视等的;使用夸张标题,内容与标题严重不符的;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的;以及其他含有危害社会公德等破坏网络生态内容的。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应当加强以人工编辑、机器算法等方式推荐、呈现信息环节的管理,营造积极健康的版(页)面生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重点环节(服务类型、位置板块):
(一)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首页(屏)、弹窗和重要新闻信息内容页面等;
(二)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文章列表标题、封面图及精选、热搜等;
(三)微博客信息服务热门推荐、榜单类及基于地理位置的信息服务板块等;
(四)互联网信息搜索服务热搜词、热搜图及默认搜索等;
(五)互联网论坛社区服务首页(屏)、榜单类等;
(六)互联网音视频服务首页(屏)、发现、精选、榜单类、封面、弹窗等;
(七)网络文学(动漫)服务首页(屏)、精选、榜单类、封面等;
(八)网络游戏服务场景、角色、道具及公共聊天室等;
(九)生活服务平台首页(屏)、热门推荐等;
(十)电子商务平台首页(屏)、推荐区、商品列表封面等;
(十一)移动智能终端预置应用软件首屏、推荐区、弹窗等;
(十二)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网络信息内容服务。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以发帖、回复、留言、弹幕等形式参与网络活动时,积极弘扬正能量,不得复制、发布、传播违法信息,自觉抵制不良信息。同时,不得利用网络和相关信息技术,实施侮辱、诽谤、威胁以及恶意泄露他人隐私、散布谣言、人肉搜索等网络侵权、网络暴力行为,侵害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名誉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此外,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不得通过人力或者技术手段实施流量造假、流量劫持以及虚假注册账号、批量买卖账号、操纵用户账号等行为,破坏网络生态秩序。
网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网络信息服务严重违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对严重违反本规定的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和网络信息内容使用者依法依规实施限制从事网络信息服务、网上行为限制、行业禁入等惩戒措施。(完)
(编剧:张希)
严正声明:
1、本网所有转载文章和图片均旨在为网民朋友传递更多信息。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或权益人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2、在本网所发稿件凡涉及经济类的信息,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各位网友一定仔细辨别真伪,以免上当受骗。
3、本网原创稿件欢迎转载,同时请注明来源(武汉新市民网)及作者。
4、擅自使用武汉新市民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武汉新市民网名义发布信息,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本网站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线路及非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相关文章
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凡注明“来源:武汉新市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武汉新市民网所有,网络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须注明出处,并添加本网站链接。如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上述作品,则须武汉新市民网授权。传统媒体以各种方式利用上述作品的须经本网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2、本网凡注明“来源:×××(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邮箱:932449293@qq.com whxsmw@126.com 联系电话:18827381718 027-8816 6299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及时与本网管理员取得联系,本网将及时予以处理。
鄂ICP备2021021845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598号 建议使用360、火狐、谷歌、IE浏览器以及1024X726像素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