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贷资金转入银行账户,却遭到银行退回,导致老板黄成权的贷款逾期,续贷也就此落空。这一离奇事件让黄成权名下位于浙江省温州市的乐清华京电商园(下称“电商园”)就此停工,黄成权本人上了银行黑名单。之后银行还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其还贷。
被银行退回的还贷资金来自乐清市政府设立的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下称“转贷专项资金”)。黄成权在贷款到期前已经申请了该资金并获批,还和银行签订了三方协议,银行同意由转贷专项资金为其还贷,另外银行还签订了《续贷承诺书》。
企业的银行贷款到期,政府转贷专项资金为企业提供短期周转,银行收回旧贷再放新贷……企业、银行间的贷款关系,本可以继续下去,为何在温州乐清出现尴尬的一幕,内情或许令人深思。
退资始末
事情始于2017年1月4日,终于1月18日,时间跨度短短半个月。
1月18日,黄成权名下乐清市中达矿业设备有限公司(下称“中达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乐清支行(下称“乐清支行”)有两笔贷款到期。他提前申请,准备通过转贷专项资金还上这两笔贷款后,续贷用于电商园建设。
1月4日,黄成权以中达公司名义填写了两笔转贷专项资金的使用申请,1月5日获批。
获批这天,乐清支行签订了两份《续贷承诺书》。承诺书中写道:“经我行审核,该企业符合续贷要求,同意予以续贷。”其中还约定,乐清支行保证在收到转贷专项资金5个工作日后下放续贷资金。
当天,中达公司、乐清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乐清支行(转贷专项资金托管方)签订了三方协议。协议约定,由转贷专项资金为中达公司还贷后,乐清支行为中达公司续贷。随后转贷专项资金划拨的两笔资金,一笔745万,一笔615万,转入了黄成权的账户。
据黄成权向《华夏时报》记者回忆,之后他的贷款经办人徐小舟曾与他联系,要求他将54.5万元资金打入中达公司还款账户。1月8日,他将这笔钱由自己个人账户打入。
1月16日,距贷款到期仅剩2天,他去银行询问还贷资金是否到账时获悉,上述两笔用于还贷的资金早在1月8日就被银行退回给了转贷专项资金账户。而交易记录显示,他打入中达公司还款账户的54.5万元也在16日这天被退回到了其个人账户。
事发突然,黄成权临时决定去其他银行筹集还贷资金,被告知中达公司和他本人都已经上了银行黑名单,无法从其他银行获得贷款。而转贷专项资金被退回,他也很难再次申请。
5月15日,乐清支行将中达公司和黄成权告上法庭,要求其偿还两笔贷款共1360万。乐清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乐清支行胜诉,黄成权不服提出上诉,目前该案仍在审理当中。
原因成谜
还贷资金被银行退回的原因,黄成权至今都不知道。他曾多次联系贷款经办人徐小舟,都没有得到答复。
《华夏时报》记者为此多次走访为其办理贷款业务的建设银行柳市支行,未能见到徐小舟和行长林浙乐。记者拨打两人电话,徐小舟始终未接,林浙乐则以保护客户隐私为由,拒绝透露退贷原因。
在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转贷专项资金管理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也没有收到银行方面的任何解释。
乐清支行的行长吴招程向记者表示,按照规定,企业使用转贷专项资金还贷,应自付一部分资金,中达公司的自付资金没有到位,因此乐清支行将转贷专项资金退回。他还称,银行曾告知黄成权该原因,但黄成权仍然没将资金打入账户。他以不能随便接受采访为由,拒绝透露更多信息。
记者随后走访了中国银监会温州银监分局乐清办事处,处长金哲当场与吴招程通了电话。金哲转达了吴招程的回复称,中达公司不符合续贷要求,原因包括其停产多年,其贷款抵押土地贬值以及其自付资金不到位。
金哲进一步向记者解释称,转贷专项资金设立的初衷是市政府希望缓解民营企业的资金紧张情况。在其设立之初政府就与银行有约定,使用了转贷专项资金还贷的民营企业,银行一般都会给予续贷。如果企业不符合续贷要求,银行可能不会接受转贷专项资金。
但上述说法让人疑惑的是,为何乐清支行在企业办理续贷手续时没有发现这些问题,而是在签订了《续贷承诺书》和三方协议后才提出。对于企业自付资金没有到位的说法,黄成权表示他已经按照银行要求将54.5万资金打入还款账户,是银行将其退回的。
另外黄成权承认,中达公司确实停产多年,但乐清支行和他打交道十几年,对于他的情况是很清楚的。中达公司并非今年才停产,乐清支行也已经同意续贷,其突然变卦与中达公司停产关系不大。
此前黄成权在贷款时抵押了电商园土地。乐清市法院一审判决书显示,黄成权与乐清支行约定,2015年12月24日至2017年12月24日两年间的贷款均以该土地作为抵押,最高贷款额度为4169万。黄成权认为,目前其在乐清支行的贷款尚不足4169万,且土地之上还有房屋可以抵押,该土地即便贬值也不影响其续贷。
对于退资原因,黄成权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表示,很早之前银行方面就曾向他表示,希望他能将电商园一幢楼房卖给旁边华京大酒店。退资事件发生后,银行方面亦多次向他提出卖楼的想法。因此他认为,银行此次希望通过诉讼拍卖其该幢楼房给华京大酒店。该说法未得到乐清支行方面确认。
尴尬的政府资金
有分析人士认为,企业家本身的离奇遭遇背后,或体现了政府资金和地方银行之间利益并不完全一致。
根据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向《华夏时报》记者提供的文件,乐清市于2015年设立转贷专项资金,其管理办公室由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人行和市银监办组成。其中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筹措;企业所在地镇(街道)负责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核实;其他几个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实施、日常协调和监管工作。
其配套管理办法中写明,市政府设立转贷专项资金的初衷是“防范和化解企业资金链风险”。金哲也向记者表示,乐清市范围内民营企业众多,政府设立转贷专项资金为的就是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增强其抵御资金风险的能力。
另据记者了解,除乐清市外,多地政府都设有类似转贷专项资金。这类资金大多用于企业还贷的临时周转,借款期限一般都在几天以内。
分析人士指出,政府资金为企业转贷提供了短期资金支持,但还贷压力还是在企业身上。民企经营状况相对不稳定,在当下市场资金紧张的大背景下,地方银行对于民企还贷能力是有顾虑的。
虽然政府为了支持民企发展设立了转贷专项资金,并出于该目的和地方银行签订有各种形式的合作协议,但地方银行参与此类合作,很大程度上是迫于行政压力。这种行政压力可以对银行放贷行为有一定影响,但无法消除银行的经营需要和政府扶持民企之间的间隙。
金哲还向记者表示,政府在企业申请转贷专项资金的审批上有时把控较松、门槛较低。银行在放贷审核上则有趋严趋紧的倾向。对于中达公司面临的这种情况,分析人士认为,银行更多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导致了政府转贷专项资金的尴尬局面。
被银行退回的还贷资金来自乐清市政府设立的企业应急转贷专项资金(下称“转贷专项资金”)。黄成权在贷款到期前已经申请了该资金并获批,还和银行签订了三方协议,银行同意由转贷专项资金为其还贷,另外银行还签订了《续贷承诺书》。
企业的银行贷款到期,政府转贷专项资金为企业提供短期周转,银行收回旧贷再放新贷……企业、银行间的贷款关系,本可以继续下去,为何在温州乐清出现尴尬的一幕,内情或许令人深思。
退资始末
事情始于2017年1月4日,终于1月18日,时间跨度短短半个月。
1月18日,黄成权名下乐清市中达矿业设备有限公司(下称“中达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乐清支行(下称“乐清支行”)有两笔贷款到期。他提前申请,准备通过转贷专项资金还上这两笔贷款后,续贷用于电商园建设。
1月4日,黄成权以中达公司名义填写了两笔转贷专项资金的使用申请,1月5日获批。
获批这天,乐清支行签订了两份《续贷承诺书》。承诺书中写道:“经我行审核,该企业符合续贷要求,同意予以续贷。”其中还约定,乐清支行保证在收到转贷专项资金5个工作日后下放续贷资金。
当天,中达公司、乐清支行和中国农业银行乐清支行(转贷专项资金托管方)签订了三方协议。协议约定,由转贷专项资金为中达公司还贷后,乐清支行为中达公司续贷。随后转贷专项资金划拨的两笔资金,一笔745万,一笔615万,转入了黄成权的账户。
据黄成权向《华夏时报》记者回忆,之后他的贷款经办人徐小舟曾与他联系,要求他将54.5万元资金打入中达公司还款账户。1月8日,他将这笔钱由自己个人账户打入。
1月16日,距贷款到期仅剩2天,他去银行询问还贷资金是否到账时获悉,上述两笔用于还贷的资金早在1月8日就被银行退回给了转贷专项资金账户。而交易记录显示,他打入中达公司还款账户的54.5万元也在16日这天被退回到了其个人账户。
事发突然,黄成权临时决定去其他银行筹集还贷资金,被告知中达公司和他本人都已经上了银行黑名单,无法从其他银行获得贷款。而转贷专项资金被退回,他也很难再次申请。
5月15日,乐清支行将中达公司和黄成权告上法庭,要求其偿还两笔贷款共1360万。乐清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乐清支行胜诉,黄成权不服提出上诉,目前该案仍在审理当中。
原因成谜
还贷资金被银行退回的原因,黄成权至今都不知道。他曾多次联系贷款经办人徐小舟,都没有得到答复。
《华夏时报》记者为此多次走访为其办理贷款业务的建设银行柳市支行,未能见到徐小舟和行长林浙乐。记者拨打两人电话,徐小舟始终未接,林浙乐则以保护客户隐私为由,拒绝透露退贷原因。
在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转贷专项资金管理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也没有收到银行方面的任何解释。
乐清支行的行长吴招程向记者表示,按照规定,企业使用转贷专项资金还贷,应自付一部分资金,中达公司的自付资金没有到位,因此乐清支行将转贷专项资金退回。他还称,银行曾告知黄成权该原因,但黄成权仍然没将资金打入账户。他以不能随便接受采访为由,拒绝透露更多信息。
记者随后走访了中国银监会温州银监分局乐清办事处,处长金哲当场与吴招程通了电话。金哲转达了吴招程的回复称,中达公司不符合续贷要求,原因包括其停产多年,其贷款抵押土地贬值以及其自付资金不到位。
金哲进一步向记者解释称,转贷专项资金设立的初衷是市政府希望缓解民营企业的资金紧张情况。在其设立之初政府就与银行有约定,使用了转贷专项资金还贷的民营企业,银行一般都会给予续贷。如果企业不符合续贷要求,银行可能不会接受转贷专项资金。
但上述说法让人疑惑的是,为何乐清支行在企业办理续贷手续时没有发现这些问题,而是在签订了《续贷承诺书》和三方协议后才提出。对于企业自付资金没有到位的说法,黄成权表示他已经按照银行要求将54.5万资金打入还款账户,是银行将其退回的。
另外黄成权承认,中达公司确实停产多年,但乐清支行和他打交道十几年,对于他的情况是很清楚的。中达公司并非今年才停产,乐清支行也已经同意续贷,其突然变卦与中达公司停产关系不大。
此前黄成权在贷款时抵押了电商园土地。乐清市法院一审判决书显示,黄成权与乐清支行约定,2015年12月24日至2017年12月24日两年间的贷款均以该土地作为抵押,最高贷款额度为4169万。黄成权认为,目前其在乐清支行的贷款尚不足4169万,且土地之上还有房屋可以抵押,该土地即便贬值也不影响其续贷。
对于退资原因,黄成权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表示,很早之前银行方面就曾向他表示,希望他能将电商园一幢楼房卖给旁边华京大酒店。退资事件发生后,银行方面亦多次向他提出卖楼的想法。因此他认为,银行此次希望通过诉讼拍卖其该幢楼房给华京大酒店。该说法未得到乐清支行方面确认。
尴尬的政府资金
有分析人士认为,企业家本身的离奇遭遇背后,或体现了政府资金和地方银行之间利益并不完全一致。
根据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向《华夏时报》记者提供的文件,乐清市于2015年设立转贷专项资金,其管理办公室由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人行和市银监办组成。其中市财政局负责专项资金的筹措;企业所在地镇(街道)负责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核实;其他几个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实施、日常协调和监管工作。
其配套管理办法中写明,市政府设立转贷专项资金的初衷是“防范和化解企业资金链风险”。金哲也向记者表示,乐清市范围内民营企业众多,政府设立转贷专项资金为的就是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增强其抵御资金风险的能力。
另据记者了解,除乐清市外,多地政府都设有类似转贷专项资金。这类资金大多用于企业还贷的临时周转,借款期限一般都在几天以内。
分析人士指出,政府资金为企业转贷提供了短期资金支持,但还贷压力还是在企业身上。民企经营状况相对不稳定,在当下市场资金紧张的大背景下,地方银行对于民企还贷能力是有顾虑的。
虽然政府为了支持民企发展设立了转贷专项资金,并出于该目的和地方银行签订有各种形式的合作协议,但地方银行参与此类合作,很大程度上是迫于行政压力。这种行政压力可以对银行放贷行为有一定影响,但无法消除银行的经营需要和政府扶持民企之间的间隙。
金哲还向记者表示,政府在企业申请转贷专项资金的审批上有时把控较松、门槛较低。银行在放贷审核上则有趋严趋紧的倾向。对于中达公司面临的这种情况,分析人士认为,银行更多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导致了政府转贷专项资金的尴尬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