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 江苏徐州市旅游局在该市云龙区万达广场举行《江苏省旅游条例》专场宣传活动。《江苏省旅游条例》于2015年12月4日,经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本次活动,有来自徐州市区4A景区、四星级(含四星)以上饭店、市区20家旅行社等旅游企业代表及50名旅游志愿者等参与。
活动现场不仅开设法规咨询、有奖知识问答等活动、而且还向景区、导游、大学生文明旅游志愿者队伍举行授旗仪式;同时还设立诚信经营、文明旅游签名展板,开展签名活动”;现场设立旅行社线路宣传和景区宣传促销展台,为市民提供出行和游览预定和咨询。
秦景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江苏省旅游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江苏依法治旅、依法兴旅进入了新阶段,有助于优化政府部门的管理职能,规范经营者、从业者和游客的行为,同时,对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提质增效也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编辑:张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