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法院快速执行工伤补偿案十日到位
湖北日报网2017-03-28作者:张娟、龚子英点击:

     武汉新市民网讯:工人负工伤,用人单位拖欠补偿款,多次索要未果,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强执。3月28日,武汉市汉阳区法院对外通报了一起执行案件,该院快速执行,仅用10天就将17万余元补偿款追执到位。

  夏某系某机械公司职工。2015年4月,夏某在车间加工钻孔时被机器割伤手腕,经鉴定构成了九级伤残。2016年10月,夏某向汉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裁决该机械公司支付夏某工伤补偿款共计178430.3元。该公司收到仲裁裁决后,既不向法院起诉,也未履行裁决确定的义务。夏某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17年3月16日,汉阳区法院立案受理了这起案件。该院快速执行团队迅速对该机械公司财产展开查控工作,同时电话联系该公司,但电话处于无法接通状态。

  3月23日,承办人吴胤言查询到该公司银行账户有14万余元存款的执行线索,立即前往银行采取强制措施。银行记录显示,该企业于3月15日通过转账收入14万元,3月21日转账支出11.5万元,目前账户余额仅为2.8万元。吴胤言随即依法冻结该账户,并告知该公司监事执行期间转移财产行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要求该公司主动履行义务。

  3月25日下午,该公司监事主动来汉阳区法院同夏某协商,经过执行法官耐心释法,该公司与夏某达成了执行和解,并于当日下午6点将工伤补偿款全部支付完毕。

  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用“两至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部署,推进执行工作改革,汉阳区法院积极探索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实行“分段集约、繁简分流、类案集中”工作新模式,对简单执行案件实行快速办理,提高案件执行质量和效率。同时,对执行局全体人员进行分类定岗,组建快速执行团队,专门负责对简单执行案件的快速执行,建立以执行法官为主导,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为辅助的执行团队办案模式,快速执行工作初见成效。(完)

 

(编辑:张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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