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市民网讯:欠下68名员工32万余元工资,服装厂老板不辞而别,藏匿外地。昨天,这个老板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刑事拘留。
52岁的杨某是东西湖区将军路街一家服饰公司的老板。昨天,警方介绍,自2015年4月起,杨某的服饰公司生意陷入低谷,开始拖欠服饰公司工人工资。2015年6月,因无力支付32万余元工资款,杨某“跑路”。他换掉手机号,与公司不辞而别,只身前往上海、苏州等地藏匿。
因找不到杨某,员工们向东西湖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报案。区劳动监察部门先后2次要杨某限期改正,并发布公告。杨某一直拒不露面。人社部门后将此案移交东西湖区将军路街派出所。警方立案调查杨某的欠薪行为,对他进行追捕。
今年1月,民警发现杨某匿身于苏州。1月16日凌晨1点左右,民警在苏州一家个体旅社内,将杨某抓获归案。
目前,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杨某被刑拘。
每到年终岁末,总会有一些公司员工或农民工遭遇讨薪难题。遇上恶意欠薪的企业或老板,员工应该如何理性讨薪?
湖北诚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林颖说,员工合法讨薪,有如下几步:
1.收集有关证据,如劳动合同、用工协议、考勤卡、工资单、上岗证、欠条、完成任务记录等,可以证明本人与欠薪者(单位或个人)存在劳动关系的凭据。
2.拿到这些凭据后与欠薪者交涉,要求对方支付应得的工资报酬。
3.如欠薪者继续无故拖欠、克扣工资,就告知自己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4.向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大队报案。劳动监察部门受理后,将与用人单位交涉,限期改正。
5.逾期不改正的,劳动监察部门将案件移送辖区警方,立案侦查,欠薪人涉嫌刑事犯罪的,抓捕责任人。
6.检察院起诉,法院判决,直至强制执行等。
另外,欠薪者若能在前四步与讨薪者达成协议或调解,解决欠薪问题,欠薪者则无须承担刑事责任。(完)编辑:韩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