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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新市民网讯: 11月中旬,四川省广元市残联党组印发《关于监督与权力运行同步同轨同向的实施意见等“1+3”制度的通知》(广市残党组〔2015〕36号),标志着该市残联党组从严管党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强化权力运行监督,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对于加快推进广元市残疾人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意见”从加强权力运行监督的总体要求、明确监督对象、厘清权力边界、科学制约权力、强化执行监督、确保公开透明、实施风险管控、保证监督实效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三个配套实施办法”,重点针对党政正职“四个不直接分管”,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以及廉政风险动态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提出了更严、更细、更实的要求,确保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于为残疾人谋利益,同时最大限度保护党员干部平平安安干事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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