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余政 秦辉)行政审判工作一手托着民,一手托着官,既关联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关联政府的依法行政;既关系到司法的权威性,又关系到行政的公信力。如何将行政争议纠纷化解在诉前、解决在基层,真正意义上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对此,公安县人民法院与公安县人民检察院、公安县监察委员会、公安县司法局共同探索破局之路,将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检察、行政监察工作衔接融合,出台了《关于建立联动机制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工作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搭建起了一个更为高效的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平台。
据了解,该办法试行以来,公安县人民法院共受理了3起行政争议案件,1起调解结案,2起当事人撤诉,矛盾纠纷均得到妥善解决,诉前化解初见成效,实现了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
公安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廖中平表示,该办法的实施,是推进法治公安建设的一项实在、管用的举措,能够最大限度把矛盾解决在当地,对有效防范重大社会风险发生具有积极意义。下一步,公安县人民法院将紧扣大局,依托府院联动机制,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力“平安公安”“法治公安”建设,为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