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涉及公司裁员后经济补偿的劳动争议案件在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调解下成功结案,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员的耐心疏导下达成和解,实现了互利共赢。
据了解,申请人苏女士在某公司担任销售岗位。然而,2024年1月因顾客投诉,公司与苏女士解除劳动关系,未支付苏女士经济补偿,苏女士向公司提出异议。双方在多次沟通后,仍未达成一致意见,苏女士遂向信阳市平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起仲裁申请。
仲裁院在受理案件后,迅速指派经验丰富的仲裁员负责此案。仲裁员在充分掌握案情的基础上,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的沟通协商,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并向双方当事人普及劳动法律法规,引导他们理性对待争议,寻求合理的解决途径。最终,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员的努力下逐渐缩小分歧,就经济补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履行完毕。
此次劳动仲裁调解的成功,不仅有效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促进了企业的稳定发展和劳动关系的和谐。同时,也展现了信阳市平桥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在解决劳动争议方面的专业能力和高效作风。
下一步,信阳市平桥区劳动仲裁院将继续发挥调解职能,积极探索办案新模式、新思路,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效能,持续优化服务水平,切实把劳动争议案件调解工作做实、做到问题的根源上、做到群众心坎上,为当事人排忧解难,努力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持续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完)
责任编辑: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