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市民网欢迎您!   大楚资讯联播网
微信
腾讯微博
QQ
新浪微博 新浪博客 微店
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综合新闻 > 网络天下 >
中国传媒联盟将引导媒体创新发展和革新企宣模式与理念
时间:2017-10-10   来源:武汉新市民网   作者:网络  点击: 次
   时下:
     媒体——受新媒体、自媒体 等 冲击和影响,媒体从业者(尤其是传统媒体)普遍感觉媒体不再像以前那样好做;
     企业——企事业单位也普遍感觉广告宣传不再像以前那样管用;
             很多企事业单位深知不做广告宣传就很难发展壮大、也想做做广告宣传就是没有钱!
             也有很多企事业单位虽然账上也有做广告宣传的钱、但就是担心广告效果不好、得不偿失!
     财团——放贷风险太大、借贷出去的资金难回笼;
     诚信——诚信缺失 等 一系列社会问题已成不争的事实!!!
 
    作为媒体、当下究竟应该如何发展 ??
    作为财团、放贷风险太大、借贷出去的资金难回笼、怎么办?
    作为企业、如何解决想做广告宣传没有钱?或 如何解决有钱不敢做?
      
    解决以上问题的精髓在于——创新! 而:创新——首先应该体现于理念!
 
    中媒联动旗下——中国传媒联盟 作为较早的 媒体资源整合机构 历经近二十年发展、目前已可互动拥有(188家电视台、232家书刊报、528家新闻网)等 近千家新闻媒体;
    中媒联动旗下——同时拥有近百名资深企划专家组成的策划团队 和 数百名分布在全国各地的律师组成维权团队;
    中媒联动还与——国内外数百家财团互动合作、可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投融资服务。

    中国传媒联盟 作为 媒体资源专业整合机构——
    为 当代媒体 寻求出路、探索、引导 当代媒体发展新途径 和 革新中小微型企事业单位 宣传理念...
    帮 企事业单位策划、整合、提供——投入小、风险小、短平快、效果好、性价比最高的企宣方案...
    让 广大媒体更好的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宣传、推介 等 服务,是 中国传媒联盟 义不容辞的 职责!
 
    为此:
    中媒联动 以及 中媒联动旗下——中国传媒联盟 早在2015年就开始组织一百多家财团代表、一百多家媒体代表 与 一百多家企业代表着手研讨——当代财团、媒体与企事业单位如何才能更好互动发展共赢?
 
    可喜可贺的是:一百多家媒体代表 和 一百多家企业代表 以及近百家财团代表,历经数年研讨、分析、论证之后...
    决定——由 中国传媒联盟 领衔
    协同(中媒联动国际视网文化运营管理中心、国际诚信道德体系共建管理中心)组织(一百多个国家的近百个财团)
    联合成立——中媒助企中心。
 
    中媒助企中心发展理念:
1、 由财团出资帮助需要宣传与推广的企事业单位向 媒体 垫付(媒体的运营成本部分)广告宣传费用;
2、 媒体 以利润部分 作为 合作前提条件 参与 中媒助企中心 工程(平台);
3、 企事业事业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选择——收益后返还本息、收益后按约定分成、分期返还本息、以股权代还参与、以产品置换 等 多种合作模式之一,合作模式灵活多样、如果您有上述没有列出的更好想法也可协商
 
    此举:
可跨界整合——财团、媒体、企事业单位;
可有效缓解——财团放贷的风险...有利于保障资金回笼;
可彻底解决——企事业单位很想做广告宣传、只是苦于暂时没有资金做的问题;
可有效解决——企事业单位有钱做、也想做广告宣传,但主要是担心效果不好、得不偿失的问题;
可较好引导——当代媒体踏上创新发展新途径、真正实现——媒体、财团、企业 多方互动合作、力图共赢!

附、中媒助企中心成立文件:


 








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凡注明“来源:武汉新市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武汉新市民网所有,网络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须注明出处,并添加本网站链接。如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上述作品,则须武汉新市民网授权。传统媒体以各种方式利用上述作品的须经本网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2、本网凡注明“来源:×××(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本网特邀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为常年法律顾问
邮箱:932449293@qq.com whxsmw@126.com 联系电话:18827381718 027-8816 6299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及时与本网管理员取得联系,本网将及时予以处理。
鄂ICP备2021021845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598号 建议使用360、火狐、谷歌、IE浏览器以及1024X726像素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