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双11”警示:“未按时付尾款定金不退”为
时间:2016-11-05 来源:武汉晚报 作者:消息 点击: 次
武汉新市民网讯:昨天,湖北省工商局宣布:“双11”电商大促销即将来临,提醒消费者未在规定时期内支付尾款,定金不予退还,这样的规定实际是霸王条款,消费者今后遇到此类问题,可留足证据来投诉。
“双11”临近,各大电商平台纷纷加大促销。从去年全省12315平台有关“双11”的投诉情况来看,投诉最多的是商家单方取消订单、虚假宣传、送货不及时等。因此,消费者需提防的“双11陷阱”有:商家先抬价再打折;搞虚假销量和好评;通过“抢红包、中大奖、幸运抽奖、扫码得优惠”等,引诱网民点击钓鱼链接,盗取用户钱款和个人信息;扩大不支持“七日无理由退换货”的商品范围,消费者特别要抵制“未在规定时期内支付尾款,定金不予退还”这一霸王条款。
省工商局还提醒消费者,“双11”发生消费纠纷,维权渠道有多种:一是消费者可以跟店家直接协商;二是向“淘宝、京东”等网购平台投诉;另外,今年市民还可直接登陆“武汉消费网”,直接进行网上投诉,或拨打店家或平台所在地的12315投诉。(完)编辑:韩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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