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市民网欢迎您!   大楚资讯联播网
微信
腾讯微博
QQ
新浪微博 新浪博客 微店
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综合新闻 > 网络天下 >
访首届全球“把根留住”华裔青少儿网络新春晚
时间:2015-11-05   来源:中国都市信息网   作者:admin  点击: 次

 
      武汉新市民网讯:首届以网络形式,海内外多个华社联合举办的全球 [把根留住] 华裔青少儿童新春晚会的即将举办正受到世界各地的关注,人气爆棚,通过短短数月的海选宣传和节目收集,新西兰, 美国,澳洲,英国,菲律宾,加拿大,东南亚各国等地的华人组织已将一大批歌舞、小品、戏剧等类型的青少年文艺表演节目视频报送至大赛评审委员会。而评审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已“整装待发” ,即将参加评审工作,初定明年开春一月十五日左右节目评选结果将见分晓。

    这几天美国华文网记者特地采访了在美国圣地亚哥的本届晚会总策划和总召集人欧梦萍女士(全全),就晚会相关事宜请她聊聊:



   
     问:“全全你好,当初是谁的创意或初衷要举办这样一个形式的晚会活动的?”
 

     答:“每次我女儿参加少年儿童的文艺表演和比赛,发现孩子们的节目那么好,马上产生一个想法,我们何不考虑能以网络的形式来创作、收集和制作一台青少年春节联欢晚会,然后通过网络分享给更多人观赏呢?” 说话爽快利落的欧梦萍回答道。
   
    “后来我仔细琢磨了几天就马上开始实施,首先我找到同样热心公益的海威,得到他的支持和鼓励,接着我联系401俱乐部创办人刘鹏和美中投资&移民协会的会长邓克明律师,得到他们两位的支持策划网络晚会的设想。当然我一开始就联系了你们美国华文网,你们总编等当即表示非常赞赏支持。后来,大提琴演奏家朱亦兵教授,美国华人文化艺术界主席于静江,KING Film USA GROUP 的CEO David王,全球北大校友诚信行动联盟创办人苏春莉 ,中国常春藤联盟的创始人李建忠和秘书长许鹤,菲中电视台施玉娥台长,TV33新西兰华人电视台新闻主播Eric,陈亭汝,联系人新西兰的Sam Sun,公益组织的秘书长张明伟,中国都市新闻网郭小峰总编,巴黎文娱传媒的总编辑蔡斯图,美华传媒集团的总经理魏大航,当代旅美著名女作家冰人, 晶晶读中英文故事馆团队成员,美国好莱坞演艺学院张明先生(William),世界青少年文学艺术联合总会,美梦成真群,世界移动互联网协会, MAEYA CULTURE EXCHANGE GROUP 等闻讯后,很快表示支持并参与,于是,这个网络晚会的筹备委员会就形成了。”
   
    “然后,邓律师马上联系了菲律宾的最大的华文电视菲中电视台加入协办。海威马上帮忙联系东南亚各国的节目和网络晚会的推广,导演王俊(David王)和有丰富组织晚会经验的张明伟师兄,抽空也给出很多建议。中国都市新闻网,美国华文网,华府日报,全球北大校友诚信行动联盟,中国常春藤联盟等都开始在微信等媒体上推动宣传。”
   
    “节目的评审,首先想到的是中央音乐学院大提琴教研室主任,在国际上享有盛名的大提琴演奏家朱亦兵教授。我把办网络晚会的想法与朱老师说后,朱老师非常爽快的答应帮忙。”
  
    “加州中国舞蹈学院院长及艺术总监张琦,新西兰国际艺术学校舞蹈总监赵琼,中国文化艺术协会主席和艺术李冬丽,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之声)播音部新闻播音员。歌手和做词人,孙凡雅,音协会员和霞音乐工作室创办人李霞,著名国际艺术总监叶琳丽,戏曲名家现任美国好莱坞演艺学院院长张明,北京电视台文艺频道《文娱午报》主持人应嘉瑞和美国的出生长大的华裔小姑娘刘晶晶等的加入,晚会规模的雏形初步已显。”
   
    问:“ 举办活动大致都需要经费,何况这么个规模的晚会,你们资金从哪里来,筹集有困难吗?”
   
    答:这位出了办晚会点子,后来成了晚会筹委会执行主席的欧梦萍又一语惊人:“我觉得没什么困难啊!就因为考虑到资金的困难,而网络晚会不需要多少费用,如果像办传统的晚会那样,需要大量开销拉人来来去去、租借场地、以及各种差旅的开销,所以说没什么资金上的困难。我们的目的主要基于利用互联网,现在互联网那么发达,通过网络来办晚会,首先解决了交通之需的开销,通过网络传输,大家就觉得很方便。最后当节目评选结果出来后,我个人会出资找个专业的影视制作公司制作精彩的晚会专辑。”

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凡注明“来源:武汉新市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武汉新市民网所有,网络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须注明出处,并添加本网站链接。如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上述作品,则须武汉新市民网授权。传统媒体以各种方式利用上述作品的须经本网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2、本网凡注明“来源:×××(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本网特邀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为常年法律顾问
邮箱:932449293@qq.com whxsmw@126.com 联系电话:18827381718 027-8816 6299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及时与本网管理员取得联系,本网将及时予以处理。
鄂ICP备2021021845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598号 建议使用360、火狐、谷歌、IE浏览器以及1024X726像素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