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市民网讯:你听说过“yan”这道菜吗?湖北省一国企用公款买香烟,为了规避检查便玩了个小聪明,把烟写成拼音“yan”,作为一道菜写进菜单。该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吴某某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1日,湖北省纪委监察厅通报“每周一案”第56期。本期讲述,6月12日,湖北某县纪委检查组在检查县粮食局所属的一家国有企业时,发现财务凭证的公务接待菜单里不时出现“yan1”、 “yan2”等特殊菜名。
经查,因公务接待不允许公款购买香烟,而该公司认为,接待来客没有奉烟总觉得面子上过不去,所以根据该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吴某某的安排,对来客接待用烟采取变通处理的办法,在菜单上“多加一道菜”。
该公司在安排公务接待用餐时,工作人员根据就餐人数多少,安排香烟数盒,并要求就餐酒店在填写菜单时变换手法将香烟写成“yan1”、“yan2”等字样。经核实,2013年至2015年底,该公司采取同样变通处理的手段,在公务接待活动中公款购买品牌香烟1286盒,共计支付资金36480元。该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吴某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决定用公款购买香烟,违反廉洁纪律,构成挥霍浪费公共财产错误。经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省纪委方面表示,吴某某在工作接待中觉得没有香烟面子上过不去,但是又碍于纪律规定,于是就想出了拼音菜单这一招,让人哭笑不得。自以为能瞒天过海,但是终究没能逃脱纪律的“法眼”,聪明反被聪明误。(完)编辑:韩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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