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固网讯(通讯员 陈飞扬 刘建斌) 近日,城固县亿腾时代广场一号楼业主反映,在该栋楼东户一复式楼未经批准擅自增加顶部面积,私自搭建钢结构厂房,高度达三层之多,这让居住在该楼层的住户很困扰。
图为涉事亿腾时代广场一号楼东增加的违建
视频:城固县住建局责令停工后,仍然继续施工
由于增加的建筑严重侵犯了住户的的权利,给住户留下了极大的安全隐患,该楼住户多次到相关单位上访反映情况。
图为正在施工中的违法建筑
图为违建,由北向南连过道也被封闭
对于如此大规模的违法建筑,项目方亿腾时代广场是否知情呢?对此,我们进行了走访。
亿腾时代广场:“住宅完工已经移交给物业,业主已经领取了住宅钥匙,至于主张的权利,那是你们(业主)自己的事情,你们可以找物业,也可以去上访维权”该售房部一位员工这样解释。
物业:擅自增加建筑,改变原设计方案,是需要报批的,我们也给亿腾时代广场项目方进行了反映,也多次要求涉事方让他们停止施工,但是对于我们的要求,涉事方不予理睬,我们也没有办法。
图为施工中的违建
对于业主们的上访投诉,3月31日上午,城固县住建局两名工作人员到达现场进行了取证。
看完现场后城固县住建局明确表示:楼顶加层属于违法建筑,必须立即停止施工。
在住建局工作人员提供的一份通知上我们看到,城固县住建局以通知文件的形式责令停止施工。
现场违建方也当场表示立即先停止施工。
然而,对于相关部门的严厉警告,涉事方依然我行我素,执法人员走了后,仍然继续施工并扬言,工是不会停的,不管怎样都会修起来的!
对此,我们不禁要问,是什么促使违法施工方有这么大的底气,敢明目张胆的侵犯他人利益,置广大业主安全不顾、视法律为儿戏!
对于此事,我们将持续关注!
【律师说法】:
城固网特约律师,湖南楚章律师事务所许小军律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项规定:“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难层、设备层或者设备间等结构部分”,归业主共有。
该小区住户擅自在楼顶搭建钢结构厂房的行为不但改变了楼房高度,还妨碍了其他业主权利的行使,其行为已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共有权、相邻权,其他业主可以要求该楼住户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排除妨害、恢复原样甚至赔偿损失。
另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六条第七款之规定,住户的加建行为必须经过全体业主同意,其未经同意就私自加建,明显与法律相违背。
业主们可以通过行政救济手段或者司法救济手段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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