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市民网欢迎您!   湖北莲藕产业网
微信
腾讯微博
QQ
新浪微博 新浪博客 微店
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信息大汇 > 美食广场 > 酒水饮料 >
第106届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 精彩无限美味无边
时间:2022-10-29   来源:共工日报社-共工网   作者:范琦  点击: 次
           已定!第106届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将于2022年11月10日-12日在成都·中国西部国际博览城和成都·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举办。本届糖酒会,金宫川派味业在成都帝盛酒店和西部博览城均有设展。

(图片来源于网络)

     值得注意的是,第106届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春季)与第107届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秋季)合并举办,交易会将有哪些新的特色亮点?又将带来怎样的观展体验?

     近日,全国糖酒会组委会发布第106届全国糖酒会逛展攻略,攻略显示,本届全国糖酒会展览总面积达28万平方米,展商数量将超过5500家,2大展馆、9大展区、15大专区,数万种展品,门类更齐全,为观展的市民朋友们带来更具活力的丰富体验。

(金宫以往糖酒会现场图)

金宫展区攻略

展区信息

     糖酒会酒店展:2022年11.5-11.9日 成都帝盛酒店二楼B5。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西玉龙街168号。

糖酒会主展馆:2022年11.10-11.12 成都市西部博览城(5号馆 5C021T、5C022T)。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福州路东段88号。

展区产品

    届时,金宫川派味业将在西部博览城、成都帝盛酒店展区设立专区展位,现场将布满金宫畅销全国的经典产品:鸡精调味料、味精、鱼调料、火锅底料、香肠腊肉调料、川菜面食调料六大系列产品;还有钵钵鸡调料、小龙虾调料、老鸭汤底料等特色调味品也将登上展区。现场,也将进行美味试吃,用最直接的味觉感受给参展的观众展现金宫产品的特色与美味。其中新版金宫特级鸡精、香肠腊肉调料是本次活动的焦点。

展区看点

金宫特级鸡精(金典装):

应用鸡肉与香辛料提炼发明专利(专利号ZL201110043348.5)技术,使味道鲜美又兼具香葱特有的香气,香味独特,滋味鲜美;生物酶解加快蛋白质类物质溶出和降解,小分子鸡肉呈味肽与味精、呈味核苷酸协同作用,具有丰富的呈味功能。同时制作过程安全、生态,健康、美味。

香肠腊肉冬季调料:

    金宫香肠、腊肉调料系本公司向市场奉献的四川冬季民俗食品调料,精选多种四川本地优质原料,制作的香肠、腊肉有川味、广味、麻辣、冰糖陈皮、黑胡椒、蒜香孜然等多种口味,匠心之作,品质优选,地道风味。是家庭、食堂、餐厅制作香肠腊肉的满意调品。本届糖酒会现场,金宫还将推出新款“川派干粉状香肠调料系列”,该系列共有麻辣味、五香味、藤椒味、广味四种口味。麻辣味:麻、辣、香、润,味道层次丰富;五香味:五香浓郁,滋味丰满;广味:香甜滋润,甜咸相宜;藤椒味:藤椒清香扑鼻,麻辣悠长。

展区互动活动

    展会期间金宫将设置产品试吃区,将产品直接应用到烹饪场景,直观展现产品的应用方式及呈现效果。鸡精、火锅底料、冬调系列、川菜系列将为大家呈现一场美食盛宴。

(金宫以往糖酒会现场图)

     第106届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将于2022年11月10日-12日在成都·中国西部国际博览城和成都·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举办。根据成都市疫情防控管理要求,请按如下疫情防控政策参展参会,共同见证双倍精彩!

防疫须知

    国内重点地区(“四川疾控”每日官宣具体地区名单)除外的来(返)蓉人员完成3天3检并持24小时内成都当地核酸阴性证明入场;7日内未离蓉人员提供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入场。(注:完成3天3检,即:3天内始发地2次核酸、抵蓉后1次核酸检测;或3日内始发地1次核酸、抵蓉后2次核酸检测;或抵蓉后3日内3次核酸检测。)

    




严正声明:
1、本网所有转载文章和图片均旨在为网民朋友传递更多信息。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或权益人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2、在本网所发稿件凡涉及经济类的信息,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各位网友一定仔细辨别真伪,以免上当受骗。
3、本网原创稿件欢迎转载,同时请注明来源(武汉新市民网)及作者。
4、擅自使用武汉新市民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武汉新市民网名义发布信息,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本网站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线路及非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凡注明“来源:武汉新市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武汉新市民网所有,网络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须注明出处,并添加本网站链接。如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上述作品,则须武汉新市民网授权。传统媒体以各种方式利用上述作品的须经本网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2、本网凡注明“来源:×××(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本网特邀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为常年法律顾问
邮箱:932449293@qq.com whxsmw@126.com 联系电话:18827381718 027-8816 6299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及时与本网管理员取得联系,本网将及时予以处理。
鄂ICP备2021021845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598号 建议使用360、火狐、谷歌、IE浏览器以及1024X726像素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