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新市民网欢迎您!   大楚资讯联播网
微信
腾讯微博
QQ
新浪微博 新浪博客 微店
您当前的位置:主页 > 信息大汇 > 旅游天下 > 旅游视点 >
康巴花都是昌都后花园 既有自驾车营地还有网红打卡点
时间:2020-09-14   来源:本网   作者:陈孝波  点击: 次
          

  消费日报网讯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类乌齐县康巴花都自驾车营地项目位于类乌齐县达日通生态湿地,地处214国道旁,离县城向北8公里,是古代唐蕃古道、茶马古道和文成公主进藏经过的地方。

  康巴花都是国家4C认证的自驾车营地,其规划面积16.84公顷,一期投资3391万元。营地包括游客服务中心3188.9平方米、旅游厕所及24小时热水浴室480.8平方米、房车营位21个、自驾车营位45个、私家车位120个等,是类乌齐县首个较为完善的旅游集散中心。

  类乌齐县位于西藏自治区东北部,与青海接壤,县城海拔3810米,是一个典型的高原城市。类乌齐地形地貌独特且类型丰富——东部属于典型的藏东高山峡谷型地貌,西部则属于藏北高原地貌类型。

  因此,类乌齐有着丰富的自然景观资源,这里雪山草原紧紧相连,高山峡谷雄奇险峻,平坝河谷秀美恬静,被誉为西藏的“小瑞士”。这里的伊日温泉会洗去你的旅途疲惫,让你恢复继续前行的精力与动力。

  这里又是古代“茶马古道”必经之路,因而留下了众多人文旅游资源:创建于1276年建筑风格独特、规模最宏大的类乌齐寺、国家重点旅游区旧密禅寺地等。

  
      而长毛岭野鹿驯旅游区更是同时拥有诺绒沟、民俗之山德青颇章神山这样的自然风光,还有查杰玛大殿、卡玛多塔林等人文遗产,以及马鹿的乐园长毛岭养鹿场等珍稀动物自然生态乐园。

  正因为类乌齐的这些丰富独特的自然人文生态旅游资源吸引了大量游客,尤其是来自全国各地的自驾车游客在这里游玩探寻、安营扎寨。


  
       随着国人的生活水平逐年提高,每年有大量的自驾车游客涌向西藏这片神奇的土地,其中,房车作为时尚出行的新方式,其数量更是急剧增加。随着各类自驾车型出行需求的增长,对旅行沿途的接待条件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类乌齐县的相关领导站在了时尚的前沿发展的高度,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针对未来旅游出行的新潮流,提出了建设高等级自驾接待营地的要求。

  
       2019年6月20日,重庆市第八批重点援建项目“康巴花都营地”项目正式通过竣工验收并移交给类乌齐县旅游局。

  康巴花都自驾车营地建成投入使用之后,接待了大量来自全国各地的自驾车爱好者,他们纷纷表示,在经过长途跋涉之后,在这个设施设备完善的自驾车营地里洗去一身尘埃,让他们感受到了家的舒适与温暖,不仅是车辆的加油站,更是游客的整休好去处。
 

  
       2020年9月9日,首届西藏昌都旅游峰会开幕式在昌都茶马广场举行,开幕式之后,来自川渝地区及天津的“百车穿越横断山脉”自驾车队,浩浩荡荡的前往2020首届西藏昌都旅游峰会分会场——类乌齐康巴花都,去认识、体验这个国道317最美风景线上的自驾车营地。

 

  
       当97辆自驾车(其中各型房车39辆)陆续开进康巴花都时,早已等候在这里的类乌齐县常务副县长董建华、昌都市旅游局局长侯玉峰、类乌齐旅游局局长阿旺多登、昌都市旅游协会会长杨东云及多家媒体记者和当地居民热情地接待了这些来自内地的自驾车友们。

 

  
      在自驾车营地,昌都市和类乌齐县的相关领导还为“康巴花都”网红打卡点举行了揭牌仪式。现场的自驾车友们纷纷在这个标注着准确经纬度和类乌齐特色景点的打卡点合影留念。

 

  
      今后,当你从现在最新最刺激的进藏北线——国道317——进藏时,不妨在这个高大上的“康巴花都自驾车营地”歇歇脚,慢慢感受一下类乌齐的自然山水与人文景观,这里绝不会让你失望!



严正声明:
1、本网所有转载文章和图片均旨在为网民朋友传递更多信息。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或权益人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2、在本网所发稿件凡涉及经济类的信息,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各位网友一定仔细辨别真伪,以免上当受骗。
3、本网原创稿件欢迎转载,同时请注明来源(武汉新市民网)及作者。
4、擅自使用武汉新市民网名义转载不规范来源的信息、版权不明的资讯,或盗用武汉新市民网名义发布信息,本网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本网站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线路及非本网站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对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本网凡注明“来源:武汉新市民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武汉新市民网所有,网络媒体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须注明出处,并添加本网站链接。如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上述作品,则须武汉新市民网授权。传统媒体以各种方式利用上述作品的须经本网授权并在授权范围内使用。

2、本网凡注明“来源:×××(非本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且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于本网发表之日起十五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本网特邀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为常年法律顾问
邮箱:932449293@qq.com whxsmw@126.com 联系电话:18827381718 027-8816 6299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内容来自于网络,如果您认为侵犯了您的知识产权,请及时与本网管理员取得联系,本网将及时予以处理。
鄂ICP备2021021845号 鄂公网安备 42010602000598号 建议使用360、火狐、谷歌、IE浏览器以及1024X726像素浏览